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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我已經搬家囉～:: 痞客邦 PIXNET ::]]></title>
  <author>
    <name>Gamestu</name>
    <email>Gamestu@not-valid.com</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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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08-10-05T22:55:42+08:00</updated>
  <published>2008-10-05T22:55:42+08:00</publis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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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btitle><![CDATA[宅亦非宅，介於兩者之間。分享一些網路、科技、趨勢、商業的心得。]]></subtitle>
  <rights>Copyright 2003-2009 Gamestu,Pixnet Digital Media Co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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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搬家]]></title>
    <updated>2008-10-05T22:55:42+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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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




]]></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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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div class="more"><a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21951918">(Read More...)</a></div>]]></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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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網路]再見了，Pixnet]]></title>
    <updated>2008-08-29T01:55:40+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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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我也要搬家了（新家在這），改用免費空間+Wordpress，其實這是我早就應該做的事情。在這個時間點搬家，當然和Pixnet大改版脫不了關係，不過倒不是因為Pixnet改版之後變爛了（事實上我覺得變好了，等修完Bug之後），而是因為我們之間的相處一直存在著問題。

我從來沒用過無名，因為當我需要用到網路相簿的時候，已經接收到許多無名的負面消息了。在加上有正妹推薦「Pixnet的相簿好用」，我就想也不想的直接在Pixnet落腳。用了Pixnet相簿之後沒多久，Pixnet發生使用者相簿遺失的事件，我也剛好是受害者之一（不過還好我有在電腦上備份）。
為了補償使用者，Pixnet送給大家1G的相簿空間。1G耶！在當時可是天大的相簿（雖然現在已經是最基本配備了...），這次的危機處理讓我對Pixnet的好感度提昇不少（因為我等於是免費賺到～）。


但是從使用相簿到開始寫部落格，又過了大概一兩年的時間。當時我也曾經比較過Xuite、天空、無名，可是要嘛介面看不懂、要嘛廣告太多、要嘛腦殘，晃了一圈還是回到已經習慣的Pixnet。Pixnet確實很好用，操作介面易懂、也幾乎看不到什麼廣告、速度穩定度一直都沒啥問題、還有大家都說好的服務態度。
可是時代在變，120M的免費相簿淪落為Micro水準，Flickr一個月就免費100M了。即使1G的空間，Google直接送、Xuite提供2G空間、天空更是阿殺力的直接無限大。昔日吸引我的大空間優勢已經落伍了。但是真正讓我第一次考慮到搬家這件事，還是因為外連的限制：10M/天。
天啊，10M/天表示Pixnet相簿完全無法當做「圖片儲藏庫」來用。這張圖如果貼到在Blogger的部落格上，會顯示出「外連已達上限」；還有人跟我說透過Google reader來看也顯示「外連已達上限」；甚至我也看到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出現「外連已達上限」，這就有扯到了。
我知道圖片「盜連」會造成主機負擔，但是從使用者經驗來說，同一張圖要上傳到三個相簿真的超鳥（也許我們都被Youtube的Embed給寵壞了吧）。所以我開始向外尋找，Picasa、Flickr...，最後選擇付錢給Flickr享受那無限上傳、隨意盜連的快感。
如果只是相簿外包出去給Flickr也就算了，我對部落格的需求也在改變：我想要調整HTML。我想要別種模版、我想要分頁、我不想要導覽列連結到我根本沒在用的名片留言板相簿，還有一些我很羨慕的其他小功能...。
老實說，並沒有什麼很強烈的需求，所以一直都沒有真的搬家。直到最近的Pixnet大改版，看到許多人出走，我才想說：「是做個了斷的時候了。」
其實要捨棄之前的部落格還真是滿捨不得的。一年的經營，PageRank升到4了，FunP的粉絲俱樂部累積了149個（歡迎重新加入

），部落格觀察大約落在1500～2500之間，人氣十三萬（雖然Pixnet統計的人氣跟Google的實在差很多...）。不過為了之後更大的自由與學習，該捨棄的還是得捨棄。
再見了，Pixnet
註1：為免funP上的朋友重複貼文，Pixnet這邊改成不開放貼文，請轉往新站吧～註2：如果你有訂閱本部落格的話，請按這裡繼續訂閱，謝謝]]></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p>我也要搬家了（<a href="http://hwy.twgogo.org/" target="_blank">新家在這</a>），改用免費空間+Wordpress，其實這是我早就應該做的事情。在這個時間點搬家，當然和Pixnet大改版脫不了關係，不過倒不是因為Pixnet改版之後變爛了（事實上我覺得變好了，等修完Bug之後），而是因為我們之間的相處一直存在著問題。</p><br />
<p><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186/2807823182_8d36a68a23.jpg?v=0" "" width="450"></p><br />
<p>我從來沒用過無名，因為當我需要用到網路相簿的時候，已經接收到許多無名的負面消息了。在加上有正妹推薦「Pixnet的相簿好用」，我就想也不想的直接在Pixnet落腳。用了Pixnet相簿之後沒多久，Pixnet發生使用者相簿遺失的事件，我也剛好是受害者之一（不過還好我有在電腦上備份）。</p><br />
<p>為了補償使用者，Pixnet送給大家1G的相簿空間。1G耶！在當時可是天大的相簿（雖然現在已經是最基本配備了...），這次的危機處理讓我對Pixnet的好感度提昇不少（因為我等於是免費賺到～）。</p><br />
<!--more--><br />
<p><img src="http://pic.pimg.tw/far/1174383771.png" ""></p><br />
<p>但是從使用相簿到開始寫部落格，又過了大概一兩年的時間。當時我也曾經比較過Xuite、天空、無名，可是要嘛介面看不懂、要嘛廣告太多、要嘛腦殘，晃了一圈還是回到已經習慣的Pixnet。Pixnet確實很好用，操作介面易懂、也幾乎看不到什麼廣告、速度穩定度一直都沒啥問題、還有大家都說好的服務態度。</p><br />
<p>可是時代在變，120M的免費相簿淪落為Micro水準，Flickr一個月就免費100M了。即使1G的空間，Google直接送、Xuite提供2G空間、天空更是阿殺力的直接無限大。昔日吸引我的大空間優勢已經落伍了。但是真正讓我第一次考慮到搬家這件事，還是因為外連的限制：10M/天。</p><br />
<p>天啊，10M/天表示Pixnet相簿完全無法當做「圖片儲藏庫」來用。這張圖如果貼到在Blogger的部落格上，會顯示出「外連已達上限」；還有人跟我說透過Google reader來看也顯示「外連已達上限」；甚至我也看到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出現「外連已達上限」，這就有扯到了。</p><br />
<p>我知道圖片「盜連」會造成主機負擔，但是從使用者經驗來說，同一張圖要上傳到三個相簿真的超鳥（也許我們都被Youtube的Embed給寵壞了吧）。所以我開始向外尋找，Picasa、Flickr...，最後選擇付錢給Flickr享受那無限上傳、隨意盜連的快感。</p><br />
<p>如果只是相簿外包出去給Flickr也就算了，我對部落格的需求也在改變：我想要調整HTML。我想要別種模版、我想要分頁、我不想要導覽列連結到我根本沒在用的名片留言板相簿，還有一些我很羨慕的其他小功能...。</p><br />
<p>老實說，並沒有什麼很強烈的需求，所以一直都沒有真的搬家。直到最近的Pixnet大改版，看到許多人出走，我才想說：「是做個了斷的時候了。」</p><br />
<p>其實要捨棄之前的部落格還真是滿捨不得的。一年的經營，PageRank升到4了，FunP的<a href="http://funp.com/blogs/info.php?blog_id=27933" target="_self">粉絲俱樂部</a>累積了149個（歡迎<a href="http://funp.com/blogs/info.php?blog_id=27933" target="_self">重新加入</a><br />
<script src="http://funp.com/tools/button.php?t=b&amp;s=1&amp;id=27933&amp;user=gamestu&amp;via=blogs" type="text/javascript"></script><br />
），部落格觀察大約落在1500～2500之間，人氣十三萬（雖然Pixnet統計的人氣跟Google的實在差很多...）。不過為了之後更大的自由與學習，該捨棄的還是得捨棄。</p><br />
<p>再見了，Pixnet</p><br />
<p><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050/2806647500_4af46b0a93.jpg?v=0" ""><br><br>註1：為免funP上的朋友重複貼文，Pixnet這邊改成不開放貼文，請轉往<a href="http://hwy.twgogo.org/" target="_self">新站</a>吧～<br>註2：如果你有訂閱本部落格的話，請按<a href="http://feeds.feedburner.com/Gamestu" target="_self">這裡</a>繼續訂閱，謝謝</p>  <div class="more"><a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21583726">(Read More...)</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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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網路]老虎伍茲與耶穌之間的關係是...？]]></title>
    <updated>2008-08-25T19:55:52+08:00</updated>
    <link rel="alternate"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21552392"/>
    <summary><![CDATA[去年一位國外玩家Levinator25發現EA（美商藝電）出的老虎伍茲打高爾夫球（Tiger Woods 08）的遊戲，出現了個小BUG。這個BUG說小不小，說它小是因為這種畫面常常在各種遊戲裡看得到，例如主角能穿牆、或是卡在空中、或是開車撞樹會直接穿過去之類的；而說它不小的原因是，它竟然把老虎伍茲變成耶穌了？






站在水面上可是耶穌的獨門絕技，老虎伍茲竟然站在水面上打高爾夫球，難怪影片中人要稱這招為：Jesus Shot。
光是這個影片也沒啥好大驚小怪的，值得一提的是EA把這個被玩家嗆聲的囧事，變成一個行銷的大好機會！來看看EA特別為這段影片請老虎伍茲拍的回應影片：






（譯：Levinator25，看來你以為這隻Jesus Shot影片，是抓到了這款遊戲的技術缺失了吧！這不是技術上的缺失，而是老虎伍茲真的這麼神阿！）
當然，這段影片是為了Tiger Woods 09拍的廣告片，只是和一般的廣告片頗不一樣。講影片品質嘛，好像只不過是一般Youtube的水準，拿到電視上播一定大家都摸不著頭緒。可是成本又真的很貴，不但請老虎伍茲親自現身，還得作個特效（我可不會相信伍茲真的能站在水上打球阿！）。EA這麼大手筆的拍一隻影片來回應玩家，背後說明了一些事情。
第一、網路上的廣告影片只不過是把影片上傳到Youtube嘛？至少這個Jesus Shot絕對不是，這完完全全是網路文化的範疇，把這影片丟到奧運時段播放是一點屁用都沒有。我不知道EA給這款遊戲的行銷預算有多少，但這影片可以證明網路已經不再是一個「讓公司把圖片影片文字都丟上去看有沒有人要看」的行銷管道，他有完全不同的文化、情境，是需要認真經營的。
第二、EA的遊戲玩家文化。這讓我想到去年到EA總部去參訪，他們說員工除了要是優秀的工程師以外，還得是熱愛運動、熱愛遊戲的玩家。EA裡面還真是不少有趣的東西，健身房、籃球場、沙灘排球、跳舞機、遊戲圖書館（據說許多老遊戲都有收藏阿～）。有些感覺是刻意擺出來給訪客看的，但可以相信這間公司對於電玩相當的熱衷阿。
在這種玩家文化之下，就不難理解為甚麼會出現這隻「回嗆顧客」的影片了。「回嗆顧客」耶，那些滿腦子「顧客至上」或是「維護公司形象」的專業經理人哪裡敢做這種事情阿。通常不是置之不理，就是簡單道歉一下，更白目的還可能要求把影片下架，哪有可能想出這麼妙的點子咧？
看看這一則影片的點閱率，8/19到今天不到一個禮拜，已經超過一百萬的點閱。而原本那段影片過了一年也才三十幾萬。看來EA真的從一個很少人注意的地方，挖出了一個有效的好梗阿！
]]></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p>去年一位國外玩家<span class="fn n contributor">Levinator25</span>發現EA（美商藝電）出的老虎伍茲打高爾夫球（Tiger Woods 08）的遊戲，出現了個小BUG。這個BUG說小不小，說它小是因為這種畫面常常在各種遊戲裡看得到，例如主角能穿牆、或是卡在空中、或是開車撞樹會直接穿過去之類的；而說它不小的原因是，它竟然把老虎伍茲變成耶穌了？</p><br />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br />
<object classid="clsid:d27cdb6e-ae6d-11cf-96b8-444553540000" width="425" height="344" codebase="http://download.macromedia.com/pub/shockwave/cabs/flash/swflash.cab#version=6,0,40,0"><br />
<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 /><br />
<param name="src" value="http://www.youtube.com/v/h42UeR-f8ZA&amp;hl=en&amp;fs=1" /><embed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width="425" height="344" src="http://www.youtube.com/v/h42UeR-f8ZA&amp;hl=en&amp;fs=1" allowfullscreen="true"></embed><br />
</object><br />
</div><br />
<p>站在水面上可是耶穌的獨門絕技，老虎伍茲竟然站在水面上打高爾夫球，難怪影片中人要稱這招為：<em>Jesus Shot</em>。</p><br />
<p style="text-align: left;">光是這個影片也沒啥好大驚小怪的，值得一提的是EA把這個被玩家嗆聲的囧事，變成一個行銷的大好機會！來看看EA特別為這段影片請老虎伍茲拍的回應影片：</p><br />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br />
<object classid="clsid:d27cdb6e-ae6d-11cf-96b8-444553540000" width="425" height="344" codebase="http://download.macromedia.com/pub/shockwave/cabs/flash/swflash.cab#version=6,0,40,0"><br />
<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 /><br />
<param name="src" value="http://www.youtube.com/v/FZ1st1Vw2kY&amp;hl=en&amp;fs=1" /><embed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width="425" height="344" src="http://www.youtube.com/v/FZ1st1Vw2kY&amp;hl=en&amp;fs=1" allowfullscreen="true"></embed><br />
</object><br />
</div><br />
<p style="text-align: left;"><span class="fn n contributor">（譯：Levinator25，看來你以為這隻Jesus Shot影片，是抓到了這款遊戲的技術缺失了吧！這不是技術上的缺失，而是老虎伍茲真的這麼神阿！）</span></p><br />
<p style="text-align: left;"><span class="fn n contributor">當然，這段影片是為了Tiger Woods 09拍的廣告片，只是和一般的廣告片頗不一樣。講影片品質嘛，好像只不過是一般Youtube的水準，拿到電視上播一定大家都摸不著頭緒。可是成本又真的很貴，不但請老虎伍茲親自現身，還得作個特效（我可不會相信伍茲真的能站在水上打球阿！）。EA這麼大手筆的拍一隻影片來回應玩家，背後說明了一些事情。</span></p><br />
<p style="text-align: left;">第一、網路上的廣告影片只不過是把影片上傳到Youtube嘛？至少這個Jesus Shot絕對不是，這完完全全是網路文化的範疇，把這影片丟到奧運時段播放是一點屁用都沒有。我不知道EA給這款遊戲的行銷預算有多少，但這影片可以證明網路已經不再是一個「讓公司把圖片影片文字都丟上去看有沒有人要看」的行銷管道，他有完全不同的文化、情境，是需要認真經營的。</p><br />
<p style="text-align: left;">第二、EA的遊戲玩家文化。這讓我想到去年到EA總部去參訪，他們說員工除了要是優秀的工程師以外，還得是熱愛運動、熱愛遊戲的玩家。EA裡面還真是不少有趣的東西，健身房、籃球場、沙灘排球、跳舞機、遊戲圖書館（據說許多老遊戲都有收藏阿～）。有些感覺是刻意擺出來給訪客看的，但可以相信這間公司對於電玩相當的熱衷阿。</p><br />
<p style="text-align: left;">在這種玩家文化之下，就不難理解為甚麼會出現這隻「回嗆顧客」的影片了。「回嗆顧客」耶，那些滿腦子「顧客至上」或是「維護公司形象」的專業經理人哪裡敢做這種事情阿。通常不是置之不理，就是簡單道歉一下，更白目的還可能要求把影片下架，哪有可能想出這麼妙的點子咧？</p><br />
<p style="text-align: left;">看看這一則影片的點閱率，8/19到今天不到一個禮拜，已經超過一百萬的點閱。而原本那段影片過了一年也才三十幾萬。看來EA真的從一個很少人注意的地方，挖出了一個有效的好梗阿！</p><br />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252/2795573089_48a3fd52bb.jpg?v=0" "" width="481" height="360" /></p>  <div class="more"><a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21552392">(Read More...)</a></div>]]></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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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政大科管]如果，你想考上政大科管...]]></title>
    <updated>2008-08-25T02:08:33+08:00</updated>
    <link rel="alternate"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21548391"/>
    <summary><![CDATA[請移駕到這邊，謝謝...。
這是咱們新一屆的招生部落格，不過因為新成立的關係，搜尋政大科管實在是找不到這個新部落格阿...。
So，如果你是搜尋政大科管進來這，而且想找一些入學資訊的，就請到招生部落格去吧～（然後逛完請再回到這裡）
順便附上今年學弟妹們拍的招生影片。













]]></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p>請移駕到<a href="http://tim.nccu.edu.tw/nccu-tim97/" target="_blank">這邊</a>，謝謝...。</p><br />
<p>這是咱們新一屆的招生部落格，不過因為新成立的關係，搜尋政大科管實在是找不到這個新部落格阿...。</p><br />
<p>So，如果你是搜尋政大科管進來這，而且想找一些入學資訊的，就請到<a href="http://tim.nccu.edu.tw/nccu-tim97/" target="_blank">招生部落格</a>去吧～（然後逛完請再回到這裡）</p><br />
<p>順便附上今年學弟妹們拍的招生影片。</p><br />
<p style="text-align: center;"><br />
<object classid="clsid:d27cdb6e-ae6d-11cf-96b8-444553540000" width="425" height="344" codebase="http://download.macromedia.com/pub/shockwave/cabs/flash/swflash.cab#version=6,0,40,0"><br />
<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 /><br />
<param name="src" value="http://www.youtube.com/v/U_R0J0TG52M&amp;hl=zh_TW&amp;fs=1&amp;color1=0x3a3a3a&amp;color2=0x999999" /><embed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width="425" height="344" src="http://www.youtube.com/v/U_R0J0TG52M&amp;hl=zh_TW&amp;fs=1&amp;color1=0x3a3a3a&amp;color2=0x999999" allowfullscreen="true"></embed><br />
</object><br />
<object classid="clsid:d27cdb6e-ae6d-11cf-96b8-444553540000" width="425" height="344" codebase="http://download.macromedia.com/pub/shockwave/cabs/flash/swflash.cab#version=6,0,40,0"><br />
<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 /><br />
<param name="src" value="http://www.youtube.com/v/dTRShAY80-Q&amp;hl=zh_TW&amp;fs=1&amp;color1=0x3a3a3a&amp;color2=0x999999" /><embed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width="425" height="344" src="http://www.youtube.com/v/dTRShAY80-Q&amp;hl=zh_TW&amp;fs=1&amp;color1=0x3a3a3a&amp;color2=0x999999" allowfullscreen="true"></embed><br />
</object><br />
<object classid="clsid:d27cdb6e-ae6d-11cf-96b8-444553540000" width="425" height="344" codebase="http://download.macromedia.com/pub/shockwave/cabs/flash/swflash.cab#version=6,0,40,0"><br />
<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 /><br />
<param name="src" value="http://www.youtube.com/v/H9aTVirbUoQ&amp;hl=zh_TW&amp;fs=1&amp;color1=0x3a3a3a&amp;color2=0x999999" /><embed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width="425" height="344" src="http://www.youtube.com/v/H9aTVirbUoQ&amp;hl=zh_TW&amp;fs=1&amp;color1=0x3a3a3a&amp;color2=0x999999" allowfullscreen="true"></embed><br />
</object><br />
</p>  <div class="more"><a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21548391">(Read More...)</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政大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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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隨手]看見，戰鬥的姿態]]></title>
    <updated>2008-08-24T22:08:45+08:00</updated>
    <link rel="alternate"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21548165"/>
    <summary><![CDATA[因為Pixnet大改版的關係，好多天沒有更新部落格了。過去這一個禮拜來，天天都有奧運可以看，但大家都是越看心情越差。之前很多心情沒有寫下來，細節也忘地差不多了。然而值得慶幸的是，我所記得的不是輸給中國隊的恥辱，而是台灣運動員們所展現出，真正在戰鬥的姿態。
還記得那天，對抗韓國隊一局上半就失了七分。電視才剛打開，外送的便當也還沒來，就已經來到無可挽回的7：0。所有人都看得出來，其他中華隊球員的戰意幾乎已經渙散，韓國隊甚至還出現「反正讓你多殺一個也沒差」的散漫跑壘。二局上半，8：0，便當才剛打開，比賽卻似乎已經結束了。
幸好，我們沒有陳金鋒、沒有張泰山，我們還有彭政閔。彭政閔這一球奮不顧身的撲壘，才終於喚起了中華隊的鬥志、球迷的希望。
&nbsp;





敗了，不算什麼。即使帶著一點落寞，你們終究展現出戰鬥應該有的姿態。
而看到蘇麗文的比賽，則完全是個意外。之前對於跆拳道的了解，只知道是用腳踢，踢中了就有分而已。那天早上就聽到同學說，蘇麗文第一場就輸了，而且還舊傷復發，沒希望了。當時我還沒啥感覺，因為我根本不知道蘇麗文是誰。
到了晚上，我在外面吃晚餐，瞥見電視新聞報導蘇麗文正在銅牌復活賽。「不是舊傷復發嗎？這場應該只是意思意思踢一下，馬上就結束了吧？」想不到吃完飯之後，竟然聽到銅牌復活戰竟然贏了！？真是意想不到。
然而更意想不到的，是我竟然能夠看到接下來的這些畫面：






從來沒想過，跆拳道竟然也能夠令人感動落淚。不能彎曲的左腿，無法使出強勁的側踢，只能賭在危險的上段踢。踢倒、站起、踢倒、站起、踢倒、站起...，蘇麗文凌遲著自己，撼動所有看到這場比賽的人的心臟。
對手心中一定在吶喊：「為甚麼？為甚麼你還不倒下！你不是已經站不起來了嗎？」
觀眾也喊著「不要再打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還有比現在更適合這句話的狀況嗎？
教練一定更矛盾著：「我不棄權的話，她的運動生命就到此為止了...但是連她都沒放棄，我又怎麼能夠？」
蘇麗文雙手撐地、負傷野獸般的眼神，在一瞬間和我腦中儲藏的一些影像重疊了：
「老爹的光榮時代是什麼時候？打全國大賽的時候？」「我只有現在阿！」
&nbsp;






蘇麗文終究輸了，湘北隊終究也沒有全國制霸。但那不重要，真的不重要。銅牌每一屆可以發出去上百面，但是一場能被記住、被傳頌的比賽一年又有多少場呢？
有人說，這叫做「台灣精神」，我不以為然。這是，台灣人都應該學習的精神。]]></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p>因為Pixnet大改版的關係，好多天沒有更新部落格了。過去這一個禮拜來，天天都有奧運可以看，但大家都是越看心情越差。之前很多心情沒有寫下來，細節也忘地差不多了。然而值得慶幸的是，我所記得的不是輸給中國隊的恥辱，而是台灣運動員們所展現出，真正在戰鬥的姿態。</p><br />
<p>還記得那天，對抗韓國隊一局上半就失了七分。電視才剛打開，外送的便當也還沒來，就已經來到無可挽回的7：0。所有人都看得出來，其他中華隊球員的戰意幾乎已經渙散，韓國隊甚至還出現「反正讓你多殺一個也沒差」的散漫跑壘。二局上半，8：0，便當才剛打開，比賽卻似乎已經結束了。</p><br />
<p>幸好，我們沒有陳金鋒、沒有張泰山，我們還有彭政閔。彭政閔這一球奮不顧身的撲壘，才終於喚起了中華隊的鬥志、球迷的希望。</p><br />
<p>&nbsp;</p><br />
<p style="text-align: center;"><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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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r />
<p style="text-align: left;">敗了，不算什麼。即使帶著一點落寞，你們終究展現出戰鬥應該有的姿態。</p><br />
<p style="text-align: left;">而看到蘇麗文的比賽，則完全是個意外。之前對於跆拳道的了解，只知道是用腳踢，踢中了就有分而已。那天早上就聽到同學說，蘇麗文第一場就輸了，而且還舊傷復發，沒希望了。當時我還沒啥感覺，因為我根本不知道蘇麗文是誰。</p><br />
<p style="text-align: left;">到了晚上，我在外面吃晚餐，瞥見電視新聞報導蘇麗文正在銅牌復活賽。「不是舊傷復發嗎？這場應該只是意思意思踢一下，馬上就結束了吧？」想不到吃完飯之後，竟然聽到銅牌復活戰竟然贏了！？真是意想不到。</p><br />
<p style="text-align: left;">然而更意想不到的，是我竟然能夠看到接下來的這些畫面：</p><br />
<p style="text-align: center;"><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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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r />
<p style="text-align: left;">從來沒想過，跆拳道竟然也能夠令人感動落淚。不能彎曲的左腿，無法使出強勁的側踢，只能賭在危險的上段踢。踢倒、站起、踢倒、站起、踢倒、站起...，蘇麗文凌遲著自己，撼動所有看到這場比賽的人的心臟。</p><br />
<p style="text-align: left;">對手心中一定在吶喊：「為甚麼？為甚麼你還不倒下！你不是已經站不起來了嗎？」</p><br />
<p style="text-align: left;">觀眾也喊著「不要再打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還有比現在更適合這句話的狀況嗎？</p><br />
<p style="text-align: left;">教練一定更矛盾著：「我不棄權的話，她的運動生命就到此為止了...但是連她都沒放棄，我又怎麼能夠？」</p><br />
<p style="text-align: left;">蘇麗文雙手撐地、負傷野獸般的眼神，在一瞬間和我腦中儲藏的一些影像重疊了：</p><br />
<p style="text-align: left;">「老爹的光榮時代是什麼時候？打全國大賽的時候？」「我只有現在阿！」</p><br />
<p>&nbsp;</p><br />
<p style="text-align: center;"><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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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r />
<p style="text-align: left;">蘇麗文終究輸了，湘北隊終究也沒有全國制霸。但那不重要，真的不重要。銅牌每一屆可以發出去上百面，但是一場能被記住、被傳頌的比賽一年又有多少場呢？</p><br />
<p style="text-align: left;">有人說，這叫做「台灣精神」，我不以為然。這是，台灣人都應該學習的精神。</p>  <div class="more"><a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21548165">(Read More...)</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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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隨手]2008八月十五號的日記]]></title>
    <updated>2008-08-15T23:13:59+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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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這篇真的是日記。今天是八月十五號。一個很複雜的日子。前三天和我親愛的科管所同學們，一起到花蓮做最後一次的班遊。轉眼間跟這群人在一起廝混也已經兩年了，大家還是一樣，打鬧吵架、互相靠北、有人提議然後有人心不甘情不願的接受，就這樣子把該做的事情都做完了（我們還帶著畢業服到花蓮照相。）。一直玩到最後一刻，都還像平常一樣，彷彿未來一年我們都還是同學。昨天晚上回到家，已經完全累攤了，看到出發前寫的一篇廣告文，竟然莫名其妙的人氣高達一萬八，不知道從哪連來的，我也懶得追究了...。儘管累得要死，今天還是起個大早跑到政大去參加大陸參訪的會議。九月初我們所上又要出國參訪，去年選在美國西部，逛了Google、Apple、MS的總部；這次則要去北京、天津、青島，看看那些海爾、青島啤酒、康師傅這些大企業怎麼搞、看看奧運聚光燈旁邊的髒污穢暗、比比看狗不理包子和鼎泰豐哪個更美味。一直到中午吃到老師請的披薩之前，對於大陸之行都是充滿了期待阿！可惜這一切的期待都被一棒擊碎阿！莫名其妙的從7：3變成7：8，害我突然很不想去大陸了...。一邊看著PTT的棒球版被灌爆之後隱版，接著又勢不可擋的連黑特版也隱版了。一時之間全球的台灣人、以及台灣人出沒的虛擬空間都瀰漫著「幹」字。如果Google能統計出那一瞬間網路上出現的「幹」字的話，一定能畫出一張超誇張的圖表。 相較之下，阿扁的懺悔竟然變成相對不重要的新聞了。我想，他一定也想不到中華隊會輸球，更想不到自己登不上新聞頭條。嘆，關於政治問題，我一向找不到切入點。總之社會自有公論，不差我一個意見。總之喜怒哀樂混雜在一起之後，整個寫論文的Fu都沒了。開始墮落的玩令人懷念的三國無雙四，晚上學了超罩論文Word排版技巧，自以為省下了五天的進度。晚上回家發現，原來今天也是星光三班的總決賽阿！？雖然星光三班我幾乎是完全沒看了，但是常聽女朋友在講，多少還知道現況如何。總之結果是徐佳瑩第一、林芯儀第二。據說鄉民罵徐拉拉罵得很兇，不過鄉民專挑紅的罵也不是第一天的事了，我也懶得去深究到底誰該得第一，但王偉忠所提的「不可取代性」的理由，我是可以接受的。比較讓我驚訝的是陳奕迅，我可是完全沒預料到他會出現阿！一連跟前五名合唱了五首歌，感覺真的唱得很蘇湖。只是想不到最後頒獎全場人上台之後，王彥博竟然擋在陳奕迅前面整整講了一分多鐘。我想他說不定從沒想過王彥博這種小咖竟然有一天會擋在他前面吧～XD。我還看到他從人群中把頭伸出來偷偷比ya搶鏡頭，真是一點都不大牌的歌手阿～。好吧，8/15號結束了。明天是我們班的畢業典禮。雖然我還沒有要畢業，但有很多同學，以後當兵的當兵、上班的上班、回家的回家，就再也沒啥機會見面了呢...。明天會是怎麼樣的一天呢？]]></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這篇真的是日記。<br /><br />今天是八月十五號。一個很複雜的日子。前三天和我親愛的科管所同學們，一起到花蓮做最後一次的班遊。轉眼間跟這群人在一起廝混也已經兩年了，大家還是一樣，打鬧吵架、互相靠北、有人提議然後有人心不甘情不願的接受，就這樣子把該做的事情都做完了（我們還帶著畢業服到花蓮照相。）。一直玩到最後一刻，都還像平常一樣，彷彿未來一年我們都還是同學。昨天晚上回到家，已經完全累攤了，看到出發前寫的一篇廣告文，竟然莫名其妙的人氣高達一萬八，不知道從哪連來的，我也懶得追究了...。<br /><div align="center"><img height="335" width="447"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201/2763352060_13379cc965.jpg?v=0" /></div><br />儘管累得要死，今天還是起個大早跑到政大去參加大陸參訪的會議。九月初我們所上又要出國參訪，去年選在美國西部，逛了Google、Apple、MS的總部；這次則要去北京、天津、青島，看看那些海爾、青島啤酒、康師傅這些大企業怎麼搞、看看奧運聚光燈旁邊的髒污穢暗、比比看狗不理包子和鼎泰豐哪個更美味。一直到中午吃到老師請的披薩之前，對於大陸之行都是充滿了期待阿！<br /><div align="center"><img height="303" width="455" src="http://share.youthwant.com.tw/images/20080814/05.jpg" /><br /></div><div align="center"><div align="left">可惜這一切的期待都被一棒擊碎阿！莫名其妙的從7：3變成7：8，害我突然很不想去大陸了...。一邊看著PTT的棒球版被灌爆之後隱版，接著又勢不可擋的連黑特版也隱版了。一時之間全球的台灣人、以及台灣人出沒的虛擬空間都瀰漫著「幹」字。如果Google能統計出那一瞬間網路上出現的「幹」字的話，一定能畫出一張超誇張的圖表。 <br /><div align="center"><OBJECT height="344" width="425"><PARAM name="movie" value="http://www.youtube.com/v/FBPBNs4fBHI&amp;hl=zh_TW&amp;fs=1" /><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 /><EMBED height="344" width="425" src="http://www.youtube.com/v/FBPBNs4fBHI&amp;hl=zh_TW&amp;fs=1"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OBJECT><br /></div></div><div align="left">相較之下，<a href="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4473164.shtml">阿扁的懺悔</a>竟然變成相對不重要的新聞了。我想，他一定也想不到中華隊會輸球，更想不到自己登不上新聞頭條。嘆，關於政治問題，我一向找不到切入點。總之社會自有公論，不差我一個意見。<br /><br /><div align="center"><OBJECT height="344" width="425"><PARAM name="movie" value="http://www.youtube.com/v/i2UyD0pNAW0&amp;hl=zh_TW&amp;fs=1" /><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 /><EMBED height="344" width="425" src="http://www.youtube.com/v/i2UyD0pNAW0&amp;hl=zh_TW&amp;fs=1"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OBJECT><br /><div align="left">總之喜怒哀樂混雜在一起之後，整個寫論文的Fu都沒了。開始墮落的玩令人懷念的三國無雙四，晚上學了超罩論文Word排版技巧，自以為省下了五天的進度。<br /></div></div><br />晚上回家發現，原來今天也是星光三班的總決賽阿！？雖然星光三班我幾乎是完全沒看了，但是常聽女朋友在講，多少還知道現況如何。總之結果是徐佳瑩第一、林芯儀第二。據說鄉民罵徐拉拉罵得很兇，不過鄉民專挑紅的罵也不是第一天的事了，我也懶得去深究到底誰該得第一，但王偉忠所提的「不可取代性」的理由，我是可以接受的。<br /><div align="center"><OBJECT height="344" width="425"><PARAM name="movie" value="http://www.youtube.com/v/mcHVj7VI7AE&amp;hl=zh_TW&amp;fs=1" /><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 /><EMBED height="344" width="425" src="http://www.youtube.com/v/mcHVj7VI7AE&amp;hl=zh_TW&amp;fs=1"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OBJECT><br /></div><div align="center"><OBJECT height="344" width="425"><PARAM name="movie" value="http://www.youtube.com/v/YoUlAJWsXNI&amp;hl=zh_TW&amp;fs=1" /><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 /><EMBED height="344" width="425" src="http://www.youtube.com/v/YoUlAJWsXNI&amp;hl=zh_TW&amp;fs=1"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OBJECT><br /><div align="left">比較讓我驚訝的是陳奕迅，我可是完全沒預料到他會出現阿！一連跟前五名合唱了五首歌，感覺真的唱得很蘇湖。只是想不到最後頒獎全場人上台之後，王彥博竟然擋在陳奕迅前面整整講了一分多鐘。我想他說不定從沒想過王彥博這種小咖竟然有一天會擋在他前面吧～XD。我還看到他從人群中把頭伸出來偷偷比ya搶鏡頭，真是一點都不大牌的歌手阿～。<br /><br />好吧，8/15號結束了。明天是我們班的畢業典禮。雖然我還沒有要畢業，但有很多同學，以後當兵的當兵、上班的上班、回家的回家，就再也沒啥機會見面了呢...。明天會是怎麼樣的一天呢？<br /></div></div></div></div><!-- more -->  <div class="more"><a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21393292">(Read More...)</a></div>]]></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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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隨手]從仙狐奇緣2看國產單機遊戲]]></title>
    <updated>2008-08-11T23:36:24+08:00</updated>
    <link rel="alternate"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21226123"/>
    <summary><![CDATA[話說，三個禮拜前，我閒來無事，想說來試用比較看看台灣部落圈最多人用的兩家部落格廣告平台。 逛著逛著，就在BlogAd「大力寫手」的活動中瞄到仙狐奇緣2：情劍錄的試玩活動。看到很多知名部落客都有幫廠商代言，害我好生羨慕，想說既然這個活動跟我調性這麼合，又已經好一陣子沒有玩單機遊戲，不妨報名看看。結果當然是獲選了阿，不然寫這篇文章幹嘛！經過簡單的確認之後，過沒多久我就收到了這款市價550的單機遊戲，仙狐奇緣2。仙狐奇緣1我是沒玩過啦，因為那一陣子（七年前）這種武俠風格的RPG似乎還滿盛行的，雖然有點印象，但是沒玩到。稍微翻一下遊戲手冊，了解前代的故事背景、還有人鬼戀的劇情特色之類的，就直接開始試玩了。（這年頭應該很少人玩遊戲會認真看完說明書的吧！）從遊戲註冊開始，需要加入宇峻的會員、玩遊戲時要透過網路登入，老實說還滿麻煩的。而且才短短幾天我就已經發生忘記密碼的囧狀，真是懷念2000年以前那只要安裝玩遊戲就可以開始玩的日子阿...。然而盜版猖獗，我知道遊戲廠商這麼做也是出於無奈，只希望不要哪一天發生正版玩家反而不能玩，只好再求助於盜版的狀況。事實上這已經是有發生過的案例，對消費者和遊戲廠商來說都是最糟的結果阿...。再來談談遊戲畫面好了，主角造型還頗為美型的，第一眼看到男主角我竟然直接聯想到裴勇俊...。武器裝備等造型也不錯，感覺得出來有用心設計。但是角色移動的流暢程度就滿有待加強的...。移動時感覺有點像機器人在小跑步，有點怪異。國產遊戲在這方面似乎都不是很優，我也有玩過別款遊戲有走一走就卡住需要重讀進度的BUG。可能因為這不是RPG遊戲的精華而被忽略了吧...。不過若這方面做得好的話，整個遊戲體驗應該是會大大加分的！戰鬥畫面，我覺得頗為流暢，而且可以將各種常用招式設為快捷鍵，一場小戰鬥可以按按快捷鍵就結束，還不錯（大家都知道花很多時間打那種不痛不癢的小兵是最痛苦的事情阿！）。以上，其實都不是RPG遊戲的重點，不然古老的仙劍奇俠傳不會到現在還一堆人不斷拿出來回味。真正的重點還是在故事內容。雖然只有短短幾天，我只玩過第一大段劇情而已，但已經能感覺到製作小組有很努力的在鋪梗，有些看似不重要的NPC竟然也有一段精采的過去，相信很多伏筆之後都會一一揭露的。（不過如果我玩到最後發現很多梗都是鋪假的話，那我不介意再寫一篇心得文阿...。）寫到這裡，就讓我寫一些遊玩過程中的小注意地方吧。因為一開始玩就耍笨...明明一開始在衙門就有NPC提供「簡易攻略」，我卻直接跑去外面狂練功，心裡還暗罵著「幹這遊戲怎麼設計這麼困難。」完全沒有懷疑是自己白目...。為了防止未來有玩家跟我一樣耍笨，在此提點一些初期你可能會忽略的資訊：1.進了第一個城鎮之後，請一定要找到衙門。往左邊走進到下一個畫面就是。主線劇情就照這個走即可完成。之後每一段似乎也都有人會提供簡易攻略，可以省下不少摸索的時間（跟我一樣亂練等級...）2.打怪物不會掉錢，但是會掉很多道具。把這些道具拿回村裡賣錢，才能夠把裝備升級阿！！3.「體力」值（不是生命值）很重要，太低的話攻防都會下降。至於要回復體力值，跑去睡覺是沒用的，去找在其他遊戲裡面沒啥用的水果攤和豬肉攤吧！4.白天晚上能夠進的民宅是不同的，有時候白天進不去，晚上就進得去了。到處逛逛或到客棧睡覺，都有可能觸發新事件的（甚至讓你學到新招式）。5.村裡會遇到兩個人叫你去打山鬼。山鬼藏在山途道左下角一塊空地，請把等級練高血補滿，別被掛掉了。回去找人可以學到新招式！宇峻奧汀其實是我滿喜歡的一家公司。以前出過的三國群英傳、超時空英雄傳說、新絕代雙驕、幻世錄、古文明霸王傳...等等，都是我所玩過不可多得的好遊戲。只是最近幾年，一堆廠商都一窩蜂的跑去引進國外網路遊戲，或是把過去的經典單機作品網路化。也許好玩歸好玩，但是網路遊戲上面通常看不到原作的精神跟美感。（看到一堆國中生用注音文對話、動不動就公婆相稱、要不然就是髒話對幹...美感個鬼。）所以看到宇峻奧汀還願意幫七年前的舊作出續集，也算救甘興的了...。希望台灣的單機遊戲可以再多加油，其實我一向是喜歡單機遊戲勝於網路遊戲。只是多次失望之後（最失望的一次是仙劍奇俠傳2），熱情都快消磨光了。希望過一陣子玩完仙狐2之後，可以帶給我一個值得記住的故事。&lt;---有興趣的可以推一下。]]></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話說，三個禮拜前，我閒來無事，想說來試用比較看看台灣部落圈最多人用的兩家部落格廣告平台。 逛著逛著，就在BlogAd「大力寫手」的活動中瞄到仙狐奇緣2：情劍錄的試玩活動。看到很多知名部落客都有幫廠商代言，害我好生羨慕，想說既然這個活動跟我調性這麼合，又已經好一陣子沒有玩單機遊戲，不妨報名看看。<br /><embed height="100" width="300" quality="High" name="obj1"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pluginspage="http://www.macromedia.com/go/getflashplayer" src="http://www.blogad.com.tw/images/Write/Sticker.swf?E_ID=8&amp;P=gamestu&amp;Back=http%3a%2f%2fwwwDooblogadDoocomDootw%2fEvents%2f20080719_ujgame%2fimages%2f350100Doojpg&amp;Link=http%3a%2f%2fwwwDooujDoocomDootw%2fgame%2ffox2%2f&amp;BW=81&amp;BH=32&amp;BX=31&amp;BY=63&amp;VC=0x935267&amp;VX=79&amp;VY=34&amp;VS=22" /><img height="0" width="0" src="http://www.blogad.com.tw/Transfer/WriterCount.aspx?E_ID=8&amp;F_ID=9844" /><br />結果當然是獲選了阿，不然寫這篇文章幹嘛！經過簡單的確認之後，過沒多久我就收到了這款市價550的單機遊戲，仙狐奇緣2。<br /></font><div align="center"><font face="Arial" size="2"><img src="http://www.blogad.com.tw/Events/20080719_ujgame/images/60080.jpg" /></font><br /></div><font face="Arial" size="2">仙狐奇緣1我是沒玩過啦，因為那一陣子（七年前）這種武俠風格的RPG似乎還滿盛行的，雖然有點印象，但是沒玩到。稍微翻一下遊戲手冊，了解前代的故事背景、還有人鬼戀的劇情特色之類的，就直接開始試玩了。（這年頭應該很少人玩遊戲會認真看完說明書的吧！）<br /><br />從遊戲註冊開始，需要加入宇峻的會員、玩遊戲時要透過網路登入，老實說還滿麻煩的。而且才短短幾天我就已經發生忘記密碼的囧狀，真是懷念2000年以前那只要安裝玩遊戲就可以開始玩的日子阿...。然而盜版猖獗，我知道遊戲廠商這麼做也是出於無奈，只希望不要哪一天發生正版玩家反而不能玩，只好再求助於盜版的狀況。事實上這已經是有發生過的案例，對消費者和遊戲廠商來說都是最糟的結果阿...。<br /><br />再來談談遊戲畫面好了，主角造型還頗為美型的，第一眼看到男主角我竟然直接聯想到裴勇俊...。武器裝備等造型也不錯，感覺得出來有用心設計。但是角色移動的流暢程度就滿有待加強的...。移動時感覺有點像機器人在小跑步，有點怪異。國產遊戲在這方面似乎都不是很優，我也有玩過別款遊戲有走一走就卡住需要重讀進度的BUG。可能因為這不是RPG遊戲的精華而被忽略了吧...。不過若這方面做得好的話，整個遊戲體驗應該是會大大加分的！<br /></font><div align="center"><font face="Arial" size="2"><img height="317" width="426" src="http://www.uj.com.tw/game/fox2/images/ss08.jpg" /></font><br /></div><font face="Arial" size="2">戰鬥畫面，我覺得頗為流暢，而且可以將各種常用招式設為快捷鍵，一場小戰鬥可以按按快捷鍵就結束，還不錯（大家都知道花很多時間打那種不痛不癢的小兵是最痛苦的事情阿！）。<br /></font><div align="center"><font face="Arial" size="2"><img height="337" width="451" src="http://www.uj.com.tw/game/fox2/images/ss10.jpg" /></font><br /></div><font face="Arial" size="2">以上，其實都不是RPG遊戲的重點，不然古老的仙劍奇俠傳不會到現在還一堆人不斷拿出來回味。真正的重點還是在故事內容。雖然只有短短幾天，我只玩過第一大段劇情而已，但已經能感覺到製作小組有很努力的在鋪梗，有些看似不重要的NPC竟然也有一段精采的過去，相信很多伏筆之後都會一一揭露的。（不過如果我玩到最後發現很多梗都是鋪假的話，那我不介意再寫一篇心得文阿...。）<br /><br />寫到這裡，就讓我寫一些遊玩過程中的小注意地方吧。因為一開始玩就耍笨...明明一開始在衙門就有NPC提供「簡易攻略」，我卻直接跑去外面狂練功，心裡還暗罵著「幹這遊戲怎麼設計這麼困難。」完全沒有懷疑是自己白目...。為了防止未來有玩家跟我一樣耍笨，在此提點一些初期你可能會忽略的資訊：</font><font face="Arial" size="2"><br /><blockquote><font face="Arial" size="2">1.進了第一個城鎮之後，請一定要找到衙門。往左邊走進到下一個畫面就是。主線劇情就照這個走即可完成。之後每一段似乎也都有人會提供簡易攻略，可以省下不少摸索的時間（跟我一樣亂練等級...）<br />2.打怪物不會掉錢，但是會掉很多道具。把這些道具拿回村裡賣錢，才能夠把裝備升級阿！！<br /></font><font face="Arial" size="2">3.「體力」值（不是生命值）很重要，太低的話攻防都會下降。至於要回復體力值，跑去睡覺是沒用的，去找在其他遊戲裡面沒啥用的水果攤和豬肉攤吧！<br />4.白天晚上能夠進的民宅是不同的，有時候白天進不去，晚上就進得去了。到處逛逛或到客棧睡覺，都有可能觸發新事件的（甚至讓你學到新招式）。</font><font face="Arial" size="2"><br />5.村裡會遇到兩個人叫你去打山鬼。山鬼藏在山途道左下角一塊空地，請把等級練高血補滿，別被掛掉了。回去找人可以學到新招式！</font></blockquote><br />宇峻奧汀其實是我滿喜歡的一家公司。以前出過的三國群英傳、超時空英雄傳說、新絕代雙驕、幻世錄、古文明霸王傳...等等，都是我所玩過不可多得的好遊戲。只是最近幾年，一堆廠商都一窩蜂的跑去引進國外網路遊戲，或是把過去的經典單機作品網路化。也許好玩歸好玩，但是網路遊戲上面通常看不到原作的精神跟美感。（看到一堆國中生用注音文對話、動不動就公婆相稱、要不然就是髒話對幹...美感個鬼。）所以看到宇峻奧汀還願意幫七年前的舊作出續集，也算救甘興的了...。<br /><br />希望台灣的單機遊戲可以再多加油，其實我一向是喜歡單機遊戲勝於網路遊戲。只是多次失望之後（最失望的一次是仙劍奇俠傳2），熱情都快消磨光了。希望過一陣子玩完仙狐2之後，可以帶給我一個值得記住的故事。<br /><embed height="100" width="300" src="http://www.blogad.com.tw/images/Write/Sticker.swf?E_ID=8&amp;P=gamestu&amp;Back=http%3a%2f%2fwwwDooblogadDoocomDootw%2fEvents%2f20080719_ujgame%2fimages%2f350100Doojpg&amp;Link=http%3a%2f%2fwwwDooujDoocomDootw%2fgame%2ffox2%2f&amp;BW=81&amp;BH=32&amp;BX=31&amp;BY=63&amp;VC=0x935267&amp;VX=79&amp;VY=34&amp;VS=22" pluginspage="http://www.macromedia.com/go/getflashplayer"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name="obj1" quality="High" /><img height="0" width="0" src="http://www.blogad.com.tw/Transfer/WriterCount.aspx?E_ID=8&amp;F_ID=9844" />&lt;---有興趣的可以推一下。<br /><br /></font><!-- more -->  <div class="more"><a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21226123">(Read More...)</a></div>]]></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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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網路]Vista的矇眼測試，說明了什麼？]]></title>
    <updated>2008-08-09T02:13:24+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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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  前幾天微軟展開大動作宣傳Windows Vista，在台灣是直接在各大報紙上刊登真情告白：Vista真的很好用，求求你們快換吧！而在美國則是做了一個稱為Mojave experiment的矇眼測試，就是上面那段影片。（更詳細的敘述請看《Vista的「最後一戰」？》吧！）  簡單地說，矇眼測試常常用作測試新產品的方法。受測者事先並不知道眼前的產品是新或舊、或是哪一家公司出品，藉此避免先入為主的觀念，得到比較中肯的回應。  最有名的矇眼測試應該算是當年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的競爭吧！話說那幾年（其實我也不清楚哪幾年），Pepsi這個後進者透過高超的行銷手段還有輕到不行的寶特瓶包裝（當年Coke還是用消費者搬不動的玻璃瓶），步步進逼糖水市場的龍頭寶座。  於是Coke聽說Pepsi口味比較好喝，就找了雙方的死忠支持者來做矇眼測試，企圖打破人們的「Pepsi較好喝」的迷思。結果出爐：Pepsi的支持者，仍然覺得Pepsi比較好喝。而Coke的支持者，很不幸地，也覺得Pepsi好喝...囧。  於是Coke的老闆們決定：「研發新配方，絕對要在口味上幹掉Pepsi。」過了一陣子（我也不知道過了多久），新配方出爐，再度邀請雙方進行矇眼測試！這次終於成功了，結果是新的Coke比較好喝！於是老闆們似乎看見了Pepsi兵敗如山倒的未來。  然而事情沒有那麼順利，即使做了數十萬份的消費者問卷都贊同「用新Coke替換舊Coke。」反對新Coke的聲浪卻比預料中大許多。也許是「童年的回憶」或「每天都要攝取的口味」等理念作祟，過不久之後連那些原本認為「新Coke比較好喝」的人也漸漸被說服了...。「其實舊Coke也不錯喝，更何況我喝不太出來。如果對其他人這麼重要的話，似乎維持舊Coke比較好。」他們心想。  於是新Coke嚴重滯銷，不久之後就全面下架，舊Coke則掛上了Classic這個字眼，如同今天的iPod Classic一樣。  好像跳Tone跳太遠了。讓我們回過頭來看看微軟新舊Windows的PK賽。以矇眼測試來說，看來結果不錯，但是根據Wikipedia的記載，這個測試是讓一群沒見過Vista但卻對Vista懷恨在心的人，Show出一段十分鐘的DEMO。  光是秀一段十分鐘的DEMO，想必是讓使用者單方面接收一些很炫的特效就結束了吧！如果真的讓使用者親自動手做一件他的日常工作，還會是這麼Great、Awesome、Cool的回應嗎？想必不會。那我們應該因為這些人看了十分鐘很炫的Demo而轉換事關重大的作業系統嗎？我是不會啦。更何況，既然大部分沒有接觸過Vista的人，看了這段DEMO影片之後就會覺得Great的話，那直接把那段Demo影片拿出來放不就好了嗎...。總之，微軟還為了Mojave Experiment獨立設了一個網頁，放了一堆使用者影片和實驗結果。有興趣可以移駕參觀看看。  除了質疑實驗設計之外。其實也可以發現Vista的狀況跟Coke有許多雷同之處。明明新產品的本質比舊產品好，為甚麼使用者不但不接受，甚至還要抵制？原因有很多。例如：轉換成本很高。要花大筆錢買、要重新習慣。也許Vista好歸好，但是消費者可能只願意多付個100塊錢，當然寧願繼續用XP。作業系統的末路？其實我們需要依靠作業系統來做的事情，XP大概都做得到了；而XP的缺點，這多年來我們也都習慣且包容了。Vista的好，感覺上只是Nice to have，卻沒有Must to have。盜版「似乎」沒那麼容易取得了？不知道是我用正版太久了還是微軟真的抓很嚴。以前XP盜版光碟可說是人手一片，但現在好像沒看到Vista的？我相信盜版對於擴散是有相當大的助益的。要不然至少也推出個免費試用版放在便利商店讓人自由取用。我覺得像Ubuntu的免安裝光碟試用版，就是個相當好的方式。不過微軟似乎還以為消費者像八年前一樣會乖乖的說換就換。要講這些原因還有太多可以講...寫不完了。不知道微軟要不要考慮學Coke，也把XP改名為Windows Classic，然後再趕快開發個簡單輕便省資源的Windows Diet？   ]]></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div align="center"><OBJECT height="344" width="425"><PARAM value="http://www.youtube.com/v/bsStHxtVr_w&amp;hl=zh_TW&amp;fs=1" name="movie" /><PARAM value="true" name="allowFullScreen" /><EMBED height="344" width="425" allowfullscreen="true"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src="http://www.youtube.com/v/bsStHxtVr_w&amp;hl=zh_TW&amp;fs=1" /></OBJECT><br /></div> <br /> 前幾天微軟展開大動作宣傳Windows Vista，在台灣是直接在各大報紙上刊登真情告白：Vista真的很好用，求求你們快換吧！而在美國則是做了一個稱為Mojave experiment的矇眼測試，就是上面那段影片。（更詳細的敘述請看<a target="blank" href="http://fred.ipod.to/blog/?post;1618">《Vista的「最後一戰」？》</a>吧！）<br /> <br /> 簡單地說，矇眼測試常常用作測試新產品的方法。受測者事先並不知道眼前的產品是新或舊、或是哪一家公司出品，藉此避免先入為主的觀念，得到比較中肯的回應。<br /> <br /> 最有名的矇眼測試應該算是當年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的競爭吧！話說那幾年（其實我也不清楚哪幾年），Pepsi這個後進者透過高超的行銷手段還有輕到不行的寶特瓶包裝（當年Coke還是用消費者搬不動的玻璃瓶），步步進逼糖水市場的龍頭寶座。<br /> <br /> 於是Coke聽說Pepsi口味比較好喝，就找了雙方的死忠支持者來做矇眼測試，企圖打破人們的「Pepsi較好喝」的迷思。結果出爐：Pepsi的支持者，仍然覺得Pepsi比較好喝。而Coke的支持者，很不幸地，也覺得Pepsi好喝...囧。<br /> <br /> 於是Coke的老闆們決定：「研發新配方，絕對要在口味上幹掉Pepsi。」過了一陣子（我也不知道過了多久），新配方出爐，再度邀請雙方進行矇眼測試！這次終於成功了，結果是新的Coke比較好喝！於是老闆們似乎看見了Pepsi兵敗如山倒的未來。<br /> <br /> 然而事情沒有那麼順利，即使做了數十萬份的消費者問卷都贊同「用新Coke替換舊Coke。」反對新Coke的聲浪卻比預料中大許多。也許是「童年的回憶」或「每天都要攝取的口味」等理念作祟，過不久之後連那些原本認為「新Coke比較好喝」的人也漸漸被說服了...。「其實舊Coke也不錯喝，更何況我喝不太出來。如果對其他人這麼重要的話，似乎維持舊Coke比較好。」他們心想。<br /> <br /> 於是新Coke嚴重滯銷，不久之後就全面下架，舊Coke則掛上了Classic這個字眼，如同今天的iPod Classic一樣。<br /> <br /> 好像跳Tone跳太遠了。讓我們回過頭來看看微軟新舊Windows的PK賽。以矇眼測試來說，看來結果不錯，但是根據Wikipedia的記載，這個測試是讓一群沒見過Vista但卻對Vista懷恨在心的人，Show出一段十分鐘的DEMO。<br /> <br /> 光是秀一段十分鐘的DEMO，想必是讓使用者單方面接收一些很炫的特效就結束了吧！如果真的讓使用者親自動手做一件他的日常工作，還會是這麼Great、Awesome、Cool的回應嗎？想必不會。那我們應該因為這些人看了十分鐘很炫的Demo而轉換事關重大的作業系統嗎？我是不會啦。更何況，既然大部分沒有接觸過Vista的人，看了這段DEMO影片之後就會覺得Great的話，那直接把那段Demo影片拿出來放不就好了嗎...。總之，微軟還為了<a target="blank" href="http://www.mojaveexperiment.com/">Mojave Experiment</a>獨立設了一個網頁，放了一堆使用者影片和實驗結果。有興趣可以移駕參觀看看。<br /> <div align="center"><img width="450"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072/2744146479_da314d3f16.jpg" /><br /></div> 除了質疑實驗設計之外。其實也可以發現Vista的狀況跟Coke有許多雷同之處。明明新產品的本質比舊產品好，為甚麼使用者不但不接受，甚至還要抵制？原因有很多。例如：<br /><ol><li>轉換成本很高。要花大筆錢買、要重新習慣。也許Vista好歸好，但是消費者可能只願意多付個100塊錢，當然寧願繼續用XP。</li><li>作業系統的末路？其實我們需要依靠作業系統來做的事情，XP大概都做得到了；而XP的缺點，這多年來我們也都習慣且包容了。Vista的好，感覺上只是Nice to have，卻沒有Must to have。<br /></li><li>盜版「似乎」沒那麼容易取得了？不知道是我用正版太久了還是微軟真的抓很嚴。以前XP盜版光碟可說是人手一片，但現在好像沒看到Vista的？我相信盜版對於擴散是有相當大的助益的。要不然至少也推出個免費試用版放在便利商店讓人自由取用。我覺得像Ubuntu的免安裝光碟試用版，就是個相當好的方式。不過微軟似乎還以為消費者像八年前一樣會乖乖的說換就換。</li></ol>要講這些原因還有太多可以講...寫不完了。<br /><br />不知道微軟要不要考慮學Coke，也把XP改名為Windows Classic，然後再趕快開發個簡單輕便省資源的Windows Diet？ <br /> <br /> <!-- more -->  <div class="more"><a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21113666">(Read More...)</a></div>]]></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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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網路]不收錢的Business Model（三）-搜尋經濟（Search）]]></title>
    <updated>2008-08-05T16:20:16+08:00</updated>
    <link rel="alternate"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20936148"/>
    <summary><![CDATA[去年，我看了一本書-《搜尋未來》。美國2005年出版，台灣2006年出了翻譯版。兩年前一堆書都在寫Google，隨便一看都是寫Google兩位創辦人多天才、廣告業務多成功、總部有多少食物之類的Google大事紀。但是這本書寫的不是Google，而是「搜尋」。雖然Google仍然是本書主角，但看的角度卻更高一層。只是當年的暢銷關鍵字是Google，所以猜測他的銷售量必定不怎麼樣XD。    裡面有一段描述搜尋經濟的例子，很有趣，但是太長了。我把他稍微簡化一下： 你是一位即將當爸爸的年輕人，心中懷著成為父親的恐懼。你老婆頂著八個月大的肚子不時跟你抱怨：「你何時才要看我六個月前買給你的懷孕知識百科？」，更加深你的焦躁。你躲進網路世界，在Google搜尋「懷孕」，打算問問Google大神有什麼建議。第一個搜尋結果是Babycenter.com，你在上面找到不少懷孕八個月的資訊；又看到「成為好老公的十項建議」提醒你「記得看老婆買給你的書」。於是你在Amazon買了一本懷孕知識百科，因為之前那本早就不知道丟哪去了！突然間，你靈機一動：「應該會有跟懷孕和養小鬼相關的電視節目吧！？」於是連上Tivo的首頁，搜尋「新生兒父母」，發現有三個節目可以看，就請Tivo幫你錄下來。晚上，當你收看節目的時候，Tivo問你要不要收看幾隻廣告。你赫然發現，這些廣告有免費提供一個月奶粉的、有幫寶適提供一箱免費紙尿布的、還有折價五十美元的高級嬰兒車！於是你和老婆欣然接受了這些提案，繼續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書中情境也許尚未發生，也許只發生到一半，但終究是要發生的。你搜尋「懷孕」，逛了Babycenter.om，買了一本懷孕知識百科、收看「新生兒父母」的電視節目。顯示出你確實有很強大的需求，而這些需求透過背後的標籤（Tag）傳遞給Google、Tivo這些廣告業者，自動自發地在你眼前播放超精準廣告。當然，你可以完全不付錢，但當Google完全摸清你想要什麼的時候，這種廣告只會讓你覺得擋都擋不住阿。 簡單地說，搜尋經濟就是「解讀你的意圖，提供你想要的商品/服務。」Google Adsense透過搜尋引擎投放和內容相關的廣告（像是我Gmail裡的論文代寫服務），而Yahoo則是根據曝光度、網頁服務性質、你的地理位置來投放Banner，還有Amazon大受好評的「買這本書的人也買了...」服務。有許多種的廣告方法，但背後都是「解讀意圖」的邏輯。所以，當你免費享受這些服務時，其實也暴露了你的意圖，累積成為他們龐大的行銷資源。 講到這裡，也許有人開始懷疑，這樣不是侵佔隱私嗎？為甚麼我得不斷接受這些廣告，我恨不得世界上的廣告全部消失！  我想，「廣告」和「有用的資訊」之間，僅有一線之隔。過去的廣告之所以惱人，正是因為他出現在錯誤的時間與地點。你曾經拿過麥當勞的折價卷嗎？當你走進麥當勞時，發現櫃台旁就有一疊折價卷，你會覺得這是「有用的資訊」還是「廣告單」？我在另一個部落格收集了不少有趣廣告，你覺得它們惱人嗎？ 當然，搜尋經濟還有很長一段時間要走。看看Google Adsense那常常連1%都不到的點擊率就知道，它仍然是廣告，只是比較不惱人，但要成為有用的資訊，還早得很。導致我們仍然在懷疑，流量真的能變現金嗎？廣告是個有力的獲利模式嗎？Google買的那些web2.0網站只是在燒錢而已吧？ 現在這些可能都是問題，但是可能在幾年之後，當「廣告」真正變成「資訊」的時候，就不再是問題了。  延伸閱讀：  不收錢的Business Model（一）-大甲鎮瀾宮 不收錢的Business Model（二）-跑跑卡丁車  ]]></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p>去年，我看了一本書-《<a href="http://www.books.com.tw/exep/assp.php/gamestu/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29972" target="blank">搜尋未來</a>》。美國2005年出版，台灣2006年出了翻譯版。兩年前一堆書都在寫Google，隨便一看都是寫Google兩位創辦人多天才、廣告業務多成功、總部有多少食物之類的Google大事紀。但是這本書寫的不是Google，而是「搜尋」。雖然Google仍然是本書主角，但看的角度卻更高一層。只是當年的暢銷關鍵字是Google，所以猜測他的銷售量必定不怎麼樣XD。</p> <div align="center"> <a href="http://www.books.com.tw/exep/assp.php/gamestu/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29972" target="blank"><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053/2734446343_0446282cde.jpg?v=0" /></a> </div> <p>裡面有一段描述搜尋經濟的例子，很有趣，但是太長了。我把他稍微簡化一下： <br /></p><blockquote>你是一位即將當爸爸的年輕人，心中懷著成為父親的恐懼。你老婆頂著八個月大的肚子不時跟你抱怨：「你何時才要看我六個月前買給你的懷孕知識百科？」，更加深你的焦躁。<br /><br />你躲進網路世界，在Google搜尋「懷孕」，打算問問Google大神有什麼建議。第一個搜尋結果是Babycenter.com，你在上面找到不少懷孕八個月的資訊；又看到「成為好老公的十項建議」提醒你「記得看老婆買給你的書」。於是你在Amazon買了一本懷孕知識百科，因為之前那本早就不知道丟哪去了！<br /><br />突然間，你靈機一動：「應該會有跟懷孕和養小鬼相關的電視節目吧！？」於是連上Tivo的首頁，搜尋「新生兒父母」，發現有三個節目可以看，就請Tivo幫你錄下來。晚上，當你收看節目的時候，Tivo問你要不要收看幾隻廣告。你赫然發現，這些廣告有免費提供一個月奶粉的、有幫寶適提供一箱免費紙尿布的、還有折價五十美元的高級嬰兒車！於是你和老婆欣然接受了這些提案，繼續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br /><br /></blockquote> <p>書中情境也許尚未發生，也許只發生到一半，但終究是要發生的。你搜尋「懷孕」，逛了Babycenter.om，買了一本懷孕知識百科、收看「新生兒父母」的電視節目。顯示出你確實有很強大的需求，而這些需求透過背後的標籤（Tag）傳遞給Google、Tivo這些廣告業者，自動自發地在你眼前播放超精準廣告。當然，你可以完全不付錢，但當Google完全摸清你想要什麼的時候，這種廣告只會讓你覺得擋都擋不住阿。<br /><br /></p> <p>簡單地說，搜尋經濟就是「解讀你的意圖，提供你想要的商品/服務。」Google Adsense透過搜尋引擎投放和內容相關的廣告（像是我Gmail裡的論文代寫服務），而Yahoo則是根據曝光度、網頁服務性質、你的地理位置來投放Banner，還有Amazon大受好評的「買這本書的人也買了...」服務。有許多種的廣告方法，但背後都是「解讀意圖」的邏輯。所以，當你免費享受這些服務時，其實也暴露了你的意圖，累積成為他們龐大的行銷資源。<br /><br /></p> <p>講到這裡，也許有人開始懷疑，這樣不是侵佔隱私嗎？為甚麼我得不斷接受這些廣告，我恨不得世界上的廣告全部消失！</p> <div align="center"><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063/2734374035_fdfa263af3.jpg?v=0" alt="google spider" /></div> <p>我想，「廣告」和「有用的資訊」之間，僅有一線之隔。過去的廣告之所以惱人，正是因為他出現在錯誤的時間與地點。你曾經拿過麥當勞的折價卷嗎？當你走進麥當勞時，發現櫃台旁就有一疊折價卷，你會覺得這是「有用的資訊」還是「廣告單」？我在另一個<a href="http://youpodcast.blogspot.com/" target="blank">部落格</a>收集了不少有趣廣告，你覺得它們惱人嗎？<br /><br /></p> <p>當然，搜尋經濟還有很長一段時間要走。看看Google Adsense那常常連1%都不到的點擊率就知道，它仍然是廣告，只是比較不惱人，但要成為有用的資訊，還早得很。導致我們仍然在懷疑，流量真的能變現金嗎？廣告是個有力的獲利模式嗎？Google買的那些web2.0網站只是在燒錢而已吧？<br /><br /></p> <p>現在這些可能都是問題，但是可能在幾年之後，當「廣告」真正變成「資訊」的時候，就不再是問題了。<br /><br /></p>  延伸閱讀： <ol> <li><a href="http://blog.pixnet.net/Gamestu/post/13133688" target="blank">不收錢的Business Model（一）-大甲鎮瀾宮</a></li> <li><a href="http://mmdays.com/2008/01/28/%E4%B8%8D%E6%94%B6%E9%8C%A2%E7%9A%84business-model%EF%BC%88%E4%BA%8C%EF%BC%89%E8%B7%91%E8%B7%91%E5%8D%A1%E4%B8%81%E8%BB%8A/" target="blank">不收錢的Business Model（二）-跑跑卡丁車</a></li> </ol> <!-- more -->  <div class="more"><a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20936148">(Read More...)</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政大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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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宅設計]生為阿宅人，死為阿宅魂！]]></title>
    <updated>2008-08-05T02:28:23+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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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所謂的御宅族，可以稱之為對某種事物極度狂熱之人。既然如此，「死了都要愛」的需求，似乎也不是那麼難以理解了...。今天在這裡看到這一系列Geek限定版棺材，如果你心中泛起「好棒，我也想要一個！」的念頭，恭喜你，你已經宅到沒藥醫了。 &nbsp;這是iPhone版的。果然好的設計不管出現在哪都是優雅大方阿！ &nbsp;GTA版的，似乎太花俏了點... &nbsp;Vista版，讓人不太想躺...裡面應該要附贈Vista娘陪葬才賣得出去吧！ 另外還有超任版和Halo3版本。只是這兩個實在引不起我的共鳴，沒玩過...。 原來美國的Geek是喜歡這些玩意阿...。不知道台灣的Geek會喜歡那些造型？不過如果是我的話，內心偷偷渴望著鋼彈駕駛艙造型的，感覺好屌...。]]></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p>所謂的御宅族，可以稱之為對某種事物極度狂熱之人。既然如此，「死了都要愛」的需求，似乎也不是那麼難以理解了...。今天在<a href="http://www.t3.com/news/want-to-be-buried-in-an-iphone-coffin-how-about-a-vista-halo-3-or-gta-iv-casket?=36235" target="blank">這裡</a>看到這一系列Geek限定版棺材，如果你心中泛起「好棒，我也想要一個！」的念頭，恭喜你，你已經宅到沒藥醫了。</p> <p>&nbsp;</p><div align="center"><img alt="iPhone棺材"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011/2732993728_92436e37b2.jpg?v=0" /><br /></div><p align="center">這是iPhone版的。果然好的設計不管出現在哪都是優雅大方阿！</p><p><br /></p> <p>&nbsp;</p><div align="center"><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149/2732993898_b33a3b2f9b.jpg?v=0" alt="俠盜獵車手" /><br /></div><p align="center">GTA版的，似乎太花俏了點...</p> <p>&nbsp;</p><div align="center"><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080/2732164555_3f3a316f10.jpg?v=0" alt="Vista版" /><br /></div><div align="center">Vista版，讓人不太想躺...裡面應該要附贈Vista娘陪葬才賣得出去吧！<br /></div><p align="center"><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141/2733003004_4732815a53.jpg?v=0" alt="好萌的Vista娘" /></p> <p align="center">另外還有超任版和Halo3版本。只是這兩個實在引不起我的共鳴，沒玩過...。<br /><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058/2732164951_8855ab6c54_m.jpg" /><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098/2732164749_45a7a65fff_m.jpg" /></p> 原來美國的Geek是喜歡這些玩意阿...。不知道台灣的Geek會喜歡那些造型？不過如果是我的話，內心偷偷渴望著鋼彈駕駛艙造型的，感覺好屌...。<br /><!-- more -->  <div class="more"><a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20913189">(Read More...)</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宅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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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政大科管]來聊聊群眾外包（Crowdsourcing）吧！]]></title>
    <updated>2008-08-02T00:38:37+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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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你大概聽過外包（Outsourcing）這個字。如果你有看過「世界是平的」的話，那應該就會對外包有相當強烈的印象--「中國人和印度人要來搶我的飯碗啦！」   事實上，外包還是自製的問題由來已久。那是在70年前的1937年，有個叫寇斯（Coase）的傢伙，突然想到一個問題：「企業為什麼會存在？」鄉民們的回答可能是：「幹，就是為了壓榨我們這些可憐的勞工！」不過寇斯真正想問的是：「如果每個人所需要的東西，透過在市場上自由交易，應該會達到最適的話，那還需要企業幹嘛？」（這大概就是諾貝爾獎得主跟鄉民的差別吧XD）  大概有上過經濟學概論、或是有好好上公民、社會課的人都知道，亞當史密斯說：「市場上有一隻看不見的手，只要擺著不管就會達到最適。」寇斯這個「企業為何存在」的問題，馬上就戳中了古典經濟學忽略的地方。  想想看，當年福特要生產1000台T型車的時候，如果不組成企業，該怎麼做？首先要找到賣鐵礦、橡膠的人向他們買進原料，接著要把這些原料交給鐵匠打出組裝零件，然後在找到一群年輕人來組裝成車、之後還要再找到一批人上街發傳單打廣告。然後下一批1000台車再重複一次上面的流程...。光想就知道痛苦到不行阿...。  那麼組成企業有什麼好處呢？福特心裡想：「負責組裝的人，我有需要每次重新雇用嘛？乾脆抓進來關在工廠比較划算。」他又想：「鐵匠要每次去鐵鋪找嗎？在工廠劃一區打鐵場就可以讓鐵匠不停打造零件了！」「我需要自己挖鐵礦、種橡膠嗎？挖礦的就住我家隔壁，而且我也不懂怎麼挖礦，跟他買就好了！」於是福特就在這一連串「要自己做，還是給別人做？」的考量中，成立了福特汽車這間公司。   那，究竟是誰在作祟？寇斯的答案是：「交易成本」。我們每一筆交易都存在搜尋成本、議價成本、決策成本...。總之你只要想想，福特必須整天東奔西跑去找到便宜的鐵礦、優質的鐵匠這些煩人的事情，就是交易成本。當一件事情請公司外部的人做，比請員工來做還便宜的時候，就稱為「外包」。  2003年，那本「世界是平的」讓「外包」一詞變得很紅。因為十大推土機的力量（哪十大我已經忘了），把過去高昂的交易成本壓低了。以前，就算你知道中國、印度人的薪水很低，但是你要到那邊設廠、開分公司、員工訓練可不是件便宜的事情。可是電信、網路這些科技成熟之後，就出現「你打美國公司的客服專線，是印度人接的。」、「明明是台灣的詐騙電話，是中國人打的」這種現象。既然交易成本低，就外包嘛！（注意：重點不是中印薪水便宜，而是搜尋、通訊這些成本變便宜了！）   由於「世界是平的」這本書寫得有創意、夠噱頭，導致許多企業都忘了「交易成本」這件事，只記得書裡面說：「中國印度有批人力好便宜阿！（奸）」所以紛紛跑去中國設廠。結果你知道了，一堆廠商發現中國人做出來的品質根本不行，文化不通又不知道怎麼管，最後都縮回歐洲美國去。 好吧，終於要講到群眾外包（Crowdsourcing）了...。（OS：鋪梗也鋪太久吧！）這一詞是Wired雜誌編輯Jeff Howe在一篇The Rise of Crowdsourcing文章中所提出的。（Mr. Friday曾做了相當精采的翻譯！請大家好好欣賞！）一言以蔽之，群眾外包就像Facebook請使用者進行各國語言翻譯、Digg請群眾當新聞編輯、Threadless請群眾當服裝設計師、樂高請群眾開發新的套裝積木、朱學恆大請大家一起翻譯MIT課程...等等。 跟過去的「外包給專家」比起來，「外包給群眾」似乎交易成本更低，更有效率。在Jeff Howe原文中的第一個例子，就是有人用過去1/100的價格買到有用的照片。還有一本書「維基經濟學」提供了一大堆群眾外包的例子。「沒錯！不管是大公司或小公司，都能善用群眾智慧，快加入群眾外包的行列吧！」 但問題是，群眾外包怎麼包？過去的外包好歹有個公定價，面對群眾又該拿什麼出來等價交換？還有，當成功吸引群眾幫你免費工作的時候，競爭者豈不是抄一下你的群眾外包機制就追上了？還有最大的問題是：群眾外包，能讓你獲利嘛！？ 好吧，看來群眾外包不是單純架個網站說：「我有個問題，鄉民們請免費幫我解決吧！」這麼簡單的事情（偏偏很多人以為就是這樣！）。至於有沒有一個「保證成功」的群眾外包方式呢？ㄟ...就算有，我也不知道。但我想隱隱約約還是有個脈絡可循，至少可以避免掉一些愚蠢的做法，成功與否還得看狀況。  寫了這麼落落長，讓我來想個有力的結尾好了...。  「在你掌握群眾外包之前，先別急著裁員阿！」唔...弱掉了...。&nbsp;]]></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p>你大概聽過外包（Outsourcing）這個字。如果你有看過「世界是平的」的話，那應該就會對外包有相當強烈的印象--<font color="#ff0000">「中國人和印度人要來搶我的飯碗啦！」</font></p> <div align="center"><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077/2723373590_de8f078729.jpg?v=0" /></div>  <p>事實上，外包還是自製的問題由來已久。那是在70年前的1937年，有個叫寇斯（Coase）的傢伙，突然想到一個問題：<font color="#ff0000">「企業為什麼會存在？」</font>鄉民們的回答可能是：「幹，就是為了壓榨我們這些可憐的勞工！」不過寇斯真正想問的是：「如果每個人所需要的東西，透過在市場上自由交易，應該會達到最適的話，那還需要企業幹嘛？」（這大概就是諾貝爾獎得主跟鄉民的差別吧XD）</p><p><br /></p>  <p>大概有上過經濟學概論、或是有好好上公民、社會課的人都知道，亞當史密斯說：「市場上有一隻看不見的手，只要擺著不管就會達到最適。」寇斯這個「企業為何存在」的問題，馬上就戳中了古典經濟學忽略的地方。</p><p><br /></p>  <p>想想看，當年福特要生產1000台T型車的時候，如果不組成企業，該怎麼做？首先要找到賣鐵礦、橡膠的人向他們買進原料，接著要把這些原料交給鐵匠打出組裝零件，然後在找到一群年輕人來組裝成車、之後還要再找到一批人上街發傳單打廣告。然後下一批1000台車再重複一次上面的流程...。光想就知道痛苦到不行阿...。</p><p><br /></p>  <p>那麼組成企業有什麼好處呢？福特心裡想：「負責組裝的人，我有需要每次重新雇用嘛？乾脆抓進來關在工廠比較划算。」他又想：「鐵匠要每次去鐵鋪找嗎？在工廠劃一區打鐵場就可以讓鐵匠不停打造零件了！」「我需要自己挖鐵礦、種橡膠嗎？挖礦的就住我家隔壁，而且我也不懂怎麼挖礦，跟他買就好了！」於是福特就在這一連串「要自己做，還是給別人做？」的考量中，成立了福特汽車這間公司。</p> <!-- more --> <div align="center"><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249/2722567921_65a4dc8fc5.jpg?v=0" /></div> <p>那，究竟是誰在作祟？寇斯的答案是：<font color="#ff0000">「交易成本」</font>。我們每一筆交易都存在搜尋成本、議價成本、決策成本...。總之你只要想想，福特必須整天東奔西跑去找到便宜的鐵礦、優質的鐵匠這些煩人的事情，就是交易成本。當一件事情請公司外部的人做，比請員工來做還便宜的時候，就稱為<font color="#ff0000">「外包」</font>。</p><p><br /></p>  <p>2003年，那本「世界是平的」讓「外包」一詞變得很紅。因為十大推土機的力量（哪十大我已經忘了），把過去高昂的交易成本壓低了。以前，就算你知道中國、印度人的薪水很低，但是你要到那邊設廠、開分公司、員工訓練可不是件便宜的事情。可是電信、網路這些科技成熟之後，就出現「你打美國公司的客服專線，是印度人接的。」、「明明是台灣的詐騙電話，是中國人打的」這種現象。既然交易成本低，就外包嘛！（注意：重點不是中印薪水便宜，而是搜尋、通訊這些成本變便宜了！）</p> <div align="center"><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053/2723242436_9c70c3e650.jpg?v=0" /></div>  <p>由於「世界是平的」這本書寫得有創意、夠噱頭，導致許多企業都忘了「交易成本」這件事，只記得書裡面說：<font color="#ff0000">「中國印度有批人力好便宜阿！（奸）」</font>所以紛紛跑去中國設廠。結果你知道了，一堆廠商發現中國人做出來的品質根本不行，文化不通又不知道怎麼管，最後都縮回歐洲美國去。</p><p><br /></p> <p>好吧，終於要講到群眾外包（Crowdsourcing）了...。（OS：鋪梗也鋪太久吧！）這一詞是Wired雜誌編輯Jeff Howe在一篇<a target="blank" href="http://www.wired.com/wired/archive/14.06/crowds.html">The Rise of Crowdsourcing</a>文章中所提出的。（Mr. Friday曾做了相當精采的<a href="http://mmdays.wordpress.com/2007/10/06/crowdsourcing_1/" target="blank">翻譯</a>！請大家好好欣賞！）一言以蔽之，群眾外包就像Facebook請使用者進行各國語言翻譯、Digg請群眾當新聞編輯、Threadless請群眾當服裝設計師、樂高請群眾開發新的套裝積木、朱學恆大請大家一起翻譯MIT課程...等等。 <br /></p><p><br /></p><p>跟過去的「外包給專家」比起來，「外包給群眾」似乎交易成本更低，更有效率。在Jeff Howe原文中的第一個例子，就是有人用過去1/100的價格買到有用的照片。還有一本書「維基經濟學」提供了一大堆群眾外包的例子。「沒錯！不管是大公司或小公司，都能善用群眾智慧，快加入群眾外包的行列吧！」</p><p><br /></p> <p>但問題是，群眾外包怎麼包？過去的外包好歹有個公定價，面對群眾又該拿什麼出來等價交換？還有，當成功吸引群眾幫你免費工作的時候，競爭者豈不是抄一下你的群眾外包機制就追上了？還有最大的問題是：群眾外包，能讓你獲利嘛！？</p><p><br /></p> <p>好吧，看來群眾外包不是單純架個網站說：「我有個問題，鄉民們請免費幫我解決吧！」這麼簡單的事情（偏偏很多人以為就是這樣！）。至於有沒有一個「保證成功」的群眾外包方式呢？ㄟ...就算有，我也不知道。但我想隱隱約約還是有個脈絡可循，至少可以避免掉一些愚蠢的做法，成功與否還得看狀況。</p><p><br /></p>  <p>寫了這麼落落長，讓我來想個有力的結尾好了...。</p>  <p><font size="3"><br /><font size="4" color="#ff0000">「在你掌握群眾外包之前，先別急著裁員阿！」</font></font><br /></p><p><br /></p><p>唔...弱掉了...。</p><p>&nbsp;</p>  <div class="more"><a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20786971">(Read More...)</a></div>]]></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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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網路]網站的抄襲，抄走了什麼？]]></title>
    <updated>2008-07-24T00:41:39+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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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今天看到Mr. Friday寫的抄襲這檔事，讓我對於網站抄襲這檔事也有一些看法。如果你還不清楚發生什麼事情的話，簡單的說，就是Facebook控告德國的社群網站StudiVZ，只改了顏色，其他全部照抄「非死不可」。其實第一次看到這則新聞，我和Friday的感覺也是一樣，尷尬了一下。明明一眼能看穿是抄Facebook的網站多到數不清，真要告實在是告不完阿！via ReadWriteWeb - China&rsquo;s Facebook ClonesOK，法律從來就只是手段，而不是對錯。至於道德標準，老實說我也不怎麼Care。先來談談我對於「模仿」的看法好了（模仿這個詞應該比較中性吧）。基本上，如果一個新的網站確實有滿足到原網站未能滿足的需求，我就認為他不是抄襲，而是模仿。而做到這點其實不難，就像中國的校內網，擺明了就是把Facebook中文化而已。但是，他好歹做了中文化的動作，讓中國網民能夠享受Facebook提供的功能，模仿得好。或是反過來想，如果Facebook遲遲不肯推出中文版，難道中國網民就因為美國有個小子開了個網站，而因此都不能使用中文的社群網站嗎？好像也不怎麼合理。So，跳脫道德層次來思考一下，究竟網站抄襲，抄走了什麼？我一直都認為，網站是一種服務，而不是功能的集合。即使程式碼一字不差好了，做網站還有很多事情要考慮。創辦人會跳進社群中和使用者互動、傾聽他們的聲音，還是只架了站就丟在那以為會一飛沖天？知道了使用者的需求，工程師能夠一個晚上把新功能做出來、把Bug修掉，還是要等外包廠商花兩個月等使用者都跑了才修好？當網站成長到一定流量，資金還夠燒嗎？你的業務員拉得到廣告和贊助嗎？找得到創投給你資金、資源嗎？抄襲，只能抄功能，而抄功能只是一時的，經過許多不同階段的決策之後，其實我並不認為這世界上會存在兩個完全相同的網站。小時後下象棋，曾經有個很笨的想法。我想，不管對手再強，我只要複製他的棋步，至少也會打成平手吧！有做過同樣事情的人都會知道，複製棋步這種事情，總是會在十步之內被破解。也許是規則讓你不能這樣走、或是你發現這樣做根本不划算。甚至下到了最後一步，對方先將你軍的時候，你要將對方一軍還是趕快回防呢？下棋不可能從頭抄到尾，網站亦然。cc via mricon跳tone了，我想表達的是，很多東西是抄不走的。在抄襲如此簡單快速的Web2.0產業，其實被抄是件光榮的事情（被告也是），所以重點在於如何累積抄不走的東西。至於智慧財產權的官司嘛...，我想是宣示意味比較重啦，即使Facebook真的把StudiVZ告倒了，也不代表德國人就會改用Facebook阿（可能改用另外一家德國人開的網站吧）！好吧，既然抄來抄去已經是不願面對的真相，那麼該怎麼做才能不怕抄呢？以下列出一些值得思考的點：1.使用者意見、修正、使用者意見、修正的循環速度：做到這一點，基本上一定要有強力的技術背景，或是有強力工程師拼命投入。我看過創辦人不懂技術，又靠外包公司在修Bug、加新功能的網站。那種修改速度真是太恐怖了...orz，有些Bug連網站倒了都還沒修好阿...。2.創辦人的特質：這點Digg就值得一提了。Kevin Rose原本就是科技電視節目主持人，本身就散發一種特殊魅力，又有原有的忠實阿宅觀眾。而且熟悉阿宅文化又能可以主持Diggnation的Podcast節目。其實有點類似Steve Jobs的角色，只是在網路上能夠直接吸引鄉民的創辦人，實在是不多阿。3.使用者幫你累積的資產：其實這有點玄又不會太玄。簡單來說就是你在網站上留下的資料，還有你以為沒留下的資料。你留下的資料當然是email、姓名、生日之類的。你以為沒留下的嘛，就像你都搜尋什麼關鍵字、你跟誰是好友、誰是一個團體的意見領袖等等。有些資料甚至你自己都不知道，但是站方可是能從中找到一些非常值錢的資訊。這些東西是要經年累月累積，而且還要從浩瀚無涯的資料中分析出最有價值的東西。這可不是人人都做得到。4.在地化：重點是你是否了解你的客群。不同國家的，語言文化要不同。針對男人和女人的網站，顏色、用詞也要不同。甚至針對不同學校的，要推出的活動、功能也不同。愛情公寓和Cyworld同時進入中國市場，愛情公寓贏了，因為愛情公寓知道要推出龍舟和粽子的虛擬產品，韓國人不懂。Payeasy沒有購物車，因為怕女人看到「總價」會後悔，所以每件商品都要結帳一次。如果博客來抄了這個點子，大概會是個災難吧～XD。總而言之，程式碼可以抄，但你的使用者是獨一無二的，你也是獨一無二的。取悅你的使用者，發揮你的專長，誘導使用者為你累積資產，再轉換成現金（看是要賣掉、賣廣告、賣產品都好）。其實抄不走的東西還多的是，如果忽略了這些，而只是在「你抄我我抄你」的問題上打轉，只有一句話能形容：「跟抄襲認真，你就輸了阿！」]]></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font color="#000000">今天看到Mr. Friday寫的</font><font color="#000000"><a target="_blank" href="http://mmdays.com/2008/07/23/the_copy_thing/">抄襲這檔事</a>，讓我對於網站抄襲這檔事也有一些看法。<br /><br />如果你還不清楚發生什麼事情的話，簡單的說，就是Facebook控告德國的社群網站StudiVZ，只改了顏色，其他全部照抄「非死不可」。其實第一次看到這則新聞，我和Friday的感覺也是一樣，尷尬了一下。明明一眼能看穿是抄Facebook的網站多到數不清，真要告實在是告不完阿！<br /></font><div width="480" align="center"><font color="#000000"><img height="388" src="http://www.readwriteweb.com/images/chinese-facebooks-menu-1.jpg" width="436" /><br /></font><div align="center"><font color="#000000">via <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span><a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readwriteweb.com');" href="http://www.readwriteweb.com/archives/china_facebook_clones.php"><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ReadWriteWeb - China&rsquo;s Facebook Clones</span></a></font></div></div><font color="#000000">OK，法律從來就只是手段，而不是對錯。至於道德標準，老實說我也不怎麼Care。先來談談我對於「模仿」的看法好了（模仿這個詞應該比較中性吧）。<br /><br />基本上，如果一個新的網站確實有滿足到原網站未能滿足的需求，我就認為他不是抄襲，而是模仿。而做到這點其實不難，就像中國的校內網，擺明了就是把Facebook中文化而已。但是，他好歹做了中文化的動作，讓中國網民能夠享受Facebook提供的功能，模仿得好。或是反過來想，如果Facebook遲遲不肯推出中文版，難道中國網民就因為美國有個小子開了個網站，而因此都不能使用中文的社群網站嗎？好像也不怎麼合理。<br /><br />So，跳脫道德層次來思考一下，究竟</font><font color="#000000"><font color="#0000ff">網站抄襲，抄走了什麼？</font>我一直都認為，</font><font color="#000000"><font color="#0000ff">網站是一種服務，而不是功能的集合。</font>即使程式碼一字不差好了，做網站還有很多事情要考慮。創辦人會跳進社群中和使用者互動、傾聽他們的聲音，還是只架了站就丟在那以為會一飛沖天？知道了使用者的需求，工程師能夠一個晚上把新功能做出來、把Bug修掉，還是要等外包廠商花兩個月等使用者都跑了才修好？當網站成長到一定流量，資金還夠燒嗎？你的業務員拉得到廣告和贊助嗎？找得到創投給你資金、資源嗎？抄襲，只能抄功能，而抄功能只是一時的，經過許多不同階段的決策之後，其實我並不認為這世界上會存在兩個完全相同的網站。<br /><br />小時後下象棋，曾經有個很笨的想法。我想，不管對手再強，我只要複製他的棋步，至少也會打成平手吧！有做過同樣事情的人都會知道，複製棋步這種事情，總是會在十步之內被破解。也許是規則讓你不能這樣走、或是你發現這樣做根本不划算。甚至下到了最後一步，對方先將你軍的時候，你要將對方一軍還是趕快回防呢？下棋不可能從頭抄到尾，網站亦然。<br /></font><div align="center"><font color="#000000"><img src="http://farm1.static.flickr.com/54/184460609_df10a04c90.jpg?v=0" /><br /></font></div><div align="center"><font color="#000000"><a target="blank"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mricon/184460609/">cc via mricon</a><br /></font></div><font color="#000000"><br />跳tone了，我想表達的是，很多東西是抄不走的。在抄襲如此簡單快速的Web2.0產業，其實被抄是件光榮的事情（被告也是），所以重點在於如何累積抄不走的東西。至於智慧財產權的官司嘛...，我想是宣示意味比較重啦，即使Facebook真的把StudiVZ告倒了，也不代表德國人就會改用Facebook阿（可能改用另外一家德國人開的網站吧）！<br /><br />好吧，既然抄來抄去已經是不願面對的真相，那麼該怎麼做才能不怕抄呢？以下列出一些值得思考的點：<br /></font><font color="#000000"><font color="#0000ff">1.使用者意見、修正、使用者意見、修正的循環速度：</font>做到這一點，基本上一定要有強力的技術背景，或是有強力工程師拼命投入。我看過創辦人不懂技術，又靠外包公司在修Bug、加新功能的網站。那種修改速度真是太恐怖了...orz，有些Bug連網站倒了都還沒修好阿...。<br /><br /></font><font color="#000000"><font color="#0000ff">2.創辦人的特質：</font>這點Digg就值得一提了。Kevin Rose原本就是科技電視節目主持人，本身就散發一種特殊魅力，又有原有的忠實阿宅觀眾。而且熟悉阿宅文化又能可以主持Diggnation的Podcast節目。其實有點類似Steve Jobs的角色，只是在網路上能夠直接吸引鄉民的創辦人，實在是不多阿。<br /><br /></font><font color="#000000"><font color="#0000ff">3.使用者幫你累積的資產：</font>其實這有點玄又不會太玄。簡單來說就是你在網站上留下的資料，還有你以為沒留下的資料。你留下的資料當然是email、姓名、生日之類的。你以為沒留下的嘛，就像你都搜尋什麼關鍵字、你跟誰是好友、誰是一個團體的意見領袖等等。有些資料甚至你自己都不知道，但是站方可是能從中找到一些非常值錢的資訊。這些東西是要經年累月累積，而且還要從浩瀚無涯的資料中分析出最有價值的東西。這可不是人人都做得到。<br /><br /></font><font color="#000000"><font color="#0000ff">4.在地化：</font>重點是你是否了解你的客群。不同國家的，語言文化要不同。針對男人和女人的網站，顏色、用詞也要不同。甚至針對不同學校的，要推出的活動、功能也不同。愛情公寓和Cyworld同時進入中國市場，愛情公寓贏了，因為愛情公寓知道要推出龍舟和粽子的虛擬產品，韓國人不懂。Payeasy沒有購物車，因為怕女人看到「總價」會後悔，所以每件商品都要結帳一次。如果博客來抄了這個點子，大概會是個災難吧～XD。<br /><br />總而言之，程式碼可以抄，但你的使用者是獨一無二的，你也是獨一無二的。取悅你的使用者，發揮你的專長，誘導使用者為你累積資產，再轉換成現金（看是要賣掉、賣廣告、賣產品都好）。其實抄不走的東西還多的是，如果忽略了這些，而只是在「你抄我我抄你」的問題上打轉，只有一句話能形容：「跟抄襲認真，你就輸了阿！」<br /><br /><br /><!-- more --></font>  <div class="more"><a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20379788">(Read More...)</a></div>]]></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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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宅設計]看久會頭暈的「喝酒不開車」海報]]></title>
    <updated>2008-07-21T01:26:24+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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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廢話不多說，請看這張圖兩秒鐘吧！感覺到飄飄然了嗎？這可是一張jpg檔，不是動畫檔喔。再仔細看一下，會發現原來把一串字加上不同的凹凸效果，就可以製造出這種波浪狀的錯覺。覺得想到這點子的人還滿聰明的，竟然想到把這種錯覺用來製作「反酒駕」的宣傳海報，厲害阿。不知道會不會有人一邊開車一邊看這張海報而導致出車禍的...---其實最近心情頗差，很多複雜的資訊、深刻的思考、紛亂的情緒理不出個結果，只好多寫一點輕鬆不動腦的「宅設計」系列了...。更新：感謝Mr. Monday提供這篇研究，有興趣朋友可以下載來看看製造這種錯覺的原理喔～]]></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div align="center"><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108/2686136440_2691b1c65e.jpg" /><br /><br /><div align="left">廢話不多說，請看這張圖兩秒鐘吧！<br /><br />感覺到飄飄然了嗎？這可是一張jpg檔，不是動畫檔喔。再仔細看一下，會發現原來把一串字加上不同的凹凸效果，就可以製造出這種波浪狀的錯覺。<br /><br />覺得想到這點子的人還滿聰明的，竟然想到把這種錯覺用來製作「反酒駕」的宣傳海報，厲害阿。<br /><br />不知道會不會有人一邊開車一邊看這張海報而導致出車禍的...<br /><br />---<br />其實最近心情頗差，很多複雜的資訊、深刻的思考、紛亂的情緒理不出個結果，只好多寫一點輕鬆不動腦的「宅設計」系列了...。<br /><br /><br />更新：感謝<a href="http://mmdays.com/">Mr. Monday</a>提供這篇研究，有興趣朋友可以下載來看看製造這種錯覺的原理喔～<br /><div align="center"><a href="http://www.cse.cuhk.edu.hk/~ttwong/papers/illusion/illusion.htm"><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024/2688912093_b157081031.jpg" /></a></div></div></div><!-- more -->  <div class="more"><a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20234537">(Read More...)</a></div>]]></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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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宅設計]門口的一定要我打領帶...]]></title>
    <updated>2008-07-16T23:42:35+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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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一般人講到MBA（企管碩士，不是蘋果裡那台）或是商學院學生，大概心中就會浮現出這種畫面。成天西裝筆挺、穿個叩叩叩的皮鞋，打個領帶。永遠對著你笑，笑得你心裡發寒。其實，不全是這樣，雖然確實有人能夠成天穿著西裝跟你發名片裝熟，但真的，不全是這樣。對我們阿宅系的MBA來說，西裝、領帶、皮鞋這種東西，實在是能閃則閃。除非萬不得已有正式場合，才勉強翻出那套西裝來應付一下，搞定之後換回藍白拖繼續逛大街，這才叫快意人生哪！OK，今天的「宅設計」要跟大家介紹的是，讓你不用再煩惱領帶問題的餐巾。這讓我想起上次參加西餐禮儀課程的時候，臨時找不到領帶。好不容易翻出一條，卻發現跟襯衫相當不搭。這種時候，如果手邊有這種產品就好了！看看，無論你是要吃西餐，還是要上賭船，門口的一定都會要你打領帶。只要你身上穿著外套，這個領帶餐巾瞬間幫你換成體面的造型，完全不用擔心「不搭」的問題（而且裡面就算穿「掉嘎阿」都行！）。更方便的是，吃完東西擦完嘴，就可以丟了，一整個很敷衍！好，想必身為專業阿宅的你，打開Photoshop設計一條時尚酷炫的領帶應該不是什麼難事吧！接下來就用印表機列印出來吧！（突然發現印表機還滿好用的！？）]]></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一般人講到MBA（企管碩士，不是蘋果裡那台）或是商學院學生，大概心中就會浮現出這種畫面。成天西裝筆挺、穿個叩叩叩的皮鞋，打個領帶。永遠對著你笑，笑得你心裡發寒。<br /><br /><div align="center"><img height="319" width="448"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059/2673859321_f640af1049.jpg" /><br /></div>其實，不全是這樣，雖然確實有人能夠成天穿著西裝跟你發名片裝熟，但真的，不全是這樣。對我們阿宅系的MBA來說，西裝、領帶、皮鞋這種東西，實在是能閃則閃。除非萬不得已有正式場合，才勉強翻出那套西裝來應付一下，搞定之後換回藍白拖繼續逛大街，這才叫快意人生哪！<br /><br />OK，今天的「宅設計」要跟大家介紹的是，讓你不用再煩惱領帶問題的餐巾。這讓我想起上次參加西餐禮儀課程的時候，臨時找不到領帶。好不容易翻出一條，卻發現跟襯衫相當不搭。這種時候，如果手邊有這種產品就好了！<br /><div align="center"><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187/2673900065_e71da85022.jpg" /><br /></div><br />看看，無論你是要吃西餐，還是要上賭船，門口的一定都會要你打領帶。只要你身上穿著外套，這個領帶餐巾瞬間幫你換成體面的造型，完全不用擔心「不搭」的問題（而且裡面就算穿「掉嘎阿」都行！）。更方便的是，吃完東西擦完嘴，就可以丟了，一整個很敷衍！<br /><br />好，想必身為專業阿宅的你，打開Photoshop設計一條時尚酷炫的領帶應該不是什麼難事吧！接下來就用印表機列印出來吧！（突然發現印表機還滿好用的！？）<!-- more -->  <div class="more"><a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20059849">(Read More...)</a></div>]]></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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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隨手]十萬。]]></title>
    <updated>2008-07-16T03:00:00+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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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花了一年多的時間，這個部落格終於也默默地達到十萬人了阿...。雖然十萬不是個多了不起的數字（而且Pixnet計算的人數總是比Google多出不少...），但終究，是一個值得紀念的里程碑。剛剛回顧了一下，人氣達到一萬的時候，是去年的11月。而第一篇文章，則是在去年2月。也就是說，我花了九個月的時間，來累積8000人次（因為一開始只用相簿的時候，部落格就有莫名的2000了，囧）。後來的這七個月，則累積了90000人次。表示部落格的經營，確實是需要相當強大的耐心，或者是，你得先忘了人氣這件事...。怎麼說咧，我也看過不少人說：「好，我要來經營部落格了！」然後認真花了一個多禮拜建製好一個漂亮的部落格。寫了兩三篇文章之後，發覺「幹，為甚麼人氣這麼低。」就不寫了。如果一開始寫部落格就整天想著人氣人氣人氣，那遲早會因為強烈的挫折感而黯然收場。反倒是帶著不求回報的心情來寫，胡言亂語也好、心情故事也好、網路趣事還是罵罵政治人物都好，總之你寫下的東西必須對你自己有意義。人少，沒關係，寫完了按一下「送出」，爽，就好。漸漸的你會發現，來的人好像多起來了？一開始可能是你的三五好友，到每天十人的時候，表示開始有陌生人來了（相信我，你的好友不會愛你到天天來看）。這些人可能從搜尋引擎或什麼怪管道來的，總之來了、看了、走了，曾不吝情去留，但至少你在他腦海中留下了潛意識。好運的話，有些人在因緣際會下再度光臨，可能你和他有某個相同的興趣、住在附近、念同一間學校...等等。也可能，是Google發揮了他的神奇力量：寫得再爛都能幫你找到讀者，只要你有寫。有個神奇數字叫100。我以前不知道在哪看到這個數字，大概是說如果每天有100個人來看你的部落格，那表示已經不一樣了。100聽起來有點少，人家知名部落客不都一天幾十萬上下的嘛？呃，如果要像彎彎、女王那樣出書又拍廣告，大概要幾十萬上下，但是部落格這種東西絕對是符合「長尾理論」的。講好聽一點是：「幾乎所有部落格，每天的流量都不會降到0」，講白一點就是：「其實90%的流量都集中在前10％的部落格啦！」所以每日千人的部落格應該已經不多了，達到每日百人，至少已經算是「在某個小族群裡有點影響力了。」於是你可能會開始認識一些部落圈的朋友、有廠商來請你試用商品、在funP上會有人推你的文、在部落格放個廣告似乎也有點起色...這大概就是所謂的「不一樣」吧。常常在網路上看到很多「經營部落格十大密技」、「部落格人氣爆衝密法」，這些小技巧當然是有用（甚至對所有網站都適用），不過我覺得前提是「發自內心在寫」，而且「寫得很快樂」。沒有做到這一點，什麼必殺技都馬失效！人氣就像左手，只是輔助而已。我相信就算對彎彎來說也是一樣吧，寫部落格的快樂才是重點哪！終於可以按下「送出」了，好爽（原本只想寫個三句話而已...囧）。]]></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花了一年多的時間，這個部落格終於也默默地達到十萬人了阿...。雖然十萬不是個多了不起的數字（而且Pixnet計算的人數總是比Google多出不少...），但終究，是一個值得紀念的里程碑。<br /><br />剛剛回顧了一下，人氣達到一萬的時候，是去年的11月。而第一篇文章，則是在去年2月。也就是說，我花了九個月的時間，來累積8000人次（因為一開始只用相簿的時候，部落格就有莫名的2000了，囧）。後來的這七個月，則累積了90000人次。表示部落格的經營，確實是需要相當強大的耐心，或者是，你得先忘了人氣這件事...。<br /><br />怎麼說咧，我也看過不少人說：「好，我要來經營部落格了！」然後認真花了一個多禮拜建製好一個漂亮的部落格。寫了兩三篇文章之後，發覺<font color="#ff6600" style="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幹，為甚麼人氣這麼低。」</font>就不寫了。如果一開始寫部落格就整天想著人氣人氣人氣，那遲早會因為強烈的挫折感而黯然收場。<br /><br />反倒是帶著不求回報的心情來寫，胡言亂語也好、心情故事也好、網路趣事還是罵罵政治人物都好，總之你寫下的東西必須對你自己有意義。人少，沒關係，寫完了按一下「送出」，爽，就好。<br /><br />漸漸的你會發現，來的人好像多起來了？一開始可能是你的三五好友，到每天十人的時候，表示開始有陌生人來了（相信我，你的好友不會愛你到天天來看）。這些人可能從搜尋引擎或什麼怪管道來的，總之來了、看了、走了，曾不吝情去留，但至少你在他腦海中留下了潛意識。好運的話，有些人在因緣際會下再度光臨，可能你和他有某個相同的興趣、住在附近、念同一間學校...等等。也可能，是Google發揮了他的神奇力量：<font color="#ff6600" style="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寫得再爛都能幫你找到讀者</font>，只要你有寫。<br /><br />有個神奇數字叫100。我以前不知道在哪看到這個數字，大概是說如果每天有100個人來看你的部落格，那表示已經不一樣了。100聽起來有點少，人家知名部落客不都一天幾十萬上下的嘛？呃，如果要像彎彎、女王那樣出書又拍廣告，大概要幾十萬上下，但是部落格這種東西絕對是符合「長尾理論」的。講好聽一點是：「<font color="#ff6600">幾乎所有部落格，每天的流量都不會降到0</font>」，講白一點就是：「<font color="#ff6600" style="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其實90%的流量都集中在前10％的部落格啦！</font>」<br /><br />所以每日千人的部落格應該已經不多了，達到每日百人，至少已經算是「在某個小族群裡有點影響力了。」於是你可能會開始認識一些部落圈的朋友、有廠商來請你試用商品、在funP上會有人推你的文、在部落格放個廣告似乎也有點起色...這大概就是所謂的「不一樣」吧。<br /><br />常常在網路上看到很多「經營部落格十大密技」、「部落格人氣爆衝密法」，這些小技巧當然是有用（甚至對所有網站都適用），不過我覺得前提是「發自內心在寫」，而且「寫得很快樂」。沒有做到這一點，什麼必殺技都馬失效！<br /><br />人氣就像左手，只是輔助而已。我相信就算對彎彎來說也是一樣吧，寫部落格的快樂才是重點哪！<br /><br />終於可以按下「送出」了，好爽（原本只想寫個三句話而已...囧）。<br /><br /><br /><!-- more -->  <div class="more"><a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20018003">(Read More...)</a></div>]]></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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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宅設計]把正妹，不用燒大錢！]]></title>
    <updated>2008-07-14T01:44:18+08:00</updated>
    <link rel="alternate"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19933899"/>
    <summary><![CDATA[古語有云：「有錢不一定把得到正妹，但是沒錢一定把不到正妹。」如果你之前沒聽過這句話，不是我瞎掰，實在是你孤陋寡聞。現在用紅筆把它圈起來，你還有得救。雖然這個道理人人都懂，但現實卻是殘酷的，並不是每個阿宅都能夠砸大錢來把妹阿（廢話，都拿去買電腦、相機、鋼彈、女僕裝了）！沒關係，沒錢有沒錢的解法。仔細分析一下，其實吸引正妹的並不是真正的家財萬貫（畢竟會看你存摺、檢查房貸的正妹還是少數），只要營造出「我很有錢」的氣氛就足夠達成任務了。（是說正妹也是可以透過自拍+Photoshop，再花錢請人回應「原PO是正妹」來營造出「我是正妹」的假象，不得不防。）（瞧雞姐含情脈脈的眼神，她就是這時候煞到史堤芬周的。）既然用鈔票點雪茄這招這麼好用，聰明的阿宅設計師已經幫我們想到了，「超省錢」把妹道具！沒錯，經過縝密的正妹心理價值分析，燒一張鈔票還嫌小氣，至少也要燒一卷才足夠打動正妹芳心。但是用一張假百元金裹住數十張質地相似的白紙，讓你用極低的成本，換得千倍以上的效益。完全符合藍海策略的精神：「消除（Eliminate）及減少（Reduce）不具價值的次要活動，並提升（Raise）及創造（Create）具高價值的核心活動」。目前國外售價，六卷13塊美金。什麼，太貴？身為專業阿宅的你，用手邊的印表機自己做一卷，應該毫無難度吧！圖都幫你找好了，現在就動手做，正妹就在眼前了！（這張圖是從朱學恆大那邊幹來的...朱大果然深謀遠慮阿！）整篇都在胡言亂語，最近壓力大了...囧。]]></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古語有云：「有錢不一定把得到正妹，但是沒錢一定把不到正妹。」如果你之前沒聽過這句話，不是我瞎掰，實在是你孤陋寡聞。現在用<strong><font color="#ff0000">紅筆</font></strong>把它圈起來，你還有得救。<br /><br />雖然這個道理人人都懂，但現實卻是殘酷的，並不是每個阿宅都能夠砸大錢來把妹阿（廢話，都拿去買電腦、相機、鋼彈<strike>、女僕裝</strike>了）！<br /><br />沒關係，沒錢有沒錢的解法。仔細分析一下，其實吸引正妹的並不是真正的家財萬貫（畢竟會看你存摺、檢查房貸的正妹還是少數），只要營造出「我很有錢」的氣氛就足夠達成任務了。<font color="#808080">（是說正妹也是可以透過自拍+Photoshop，再花錢請人回應「原PO是正妹」來營造出「我是正妹」的假象，不得不防。）</font><br /><br /><div align="center"><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012/2664106147_78780b7999.jpg" /><br /></div><div align="center">（瞧雞姐含情脈脈的眼神，她就是這時候煞到史堤芬周的。）</div><br />既然用鈔票點雪茄這招這麼好用，聰明的阿宅設計師已經幫我們想到了，「超省錢」把妹道具！<br /><br /><div align="center"><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066/2664106313_3985b51b46.jpg" /><br /></div><br />沒錯，經過縝密的正妹心理價值分析，燒一張鈔票還嫌小氣，至少也要燒一卷才足夠打動正妹芳心。但是用一張假百元金裹住數十張質地相似的白紙，讓你用極低的成本，換得千倍以上的效益。完全符合藍海策略的精神：<font color="#0000ff">「</font><font color="#0000ff">消除（Eliminate）及減少（Reduce）不具價值的次要活動，並</font><font color="#0000ff">提升（Raise）及創造（Create）具高價值的核心活動」</font>。<br /><br />目前國外售價，<a href="javascript:void(0);/*1215973452228*/" target="_blank">六卷13塊美金</a>。什麼，太貴？身為專業阿宅的你，用手邊的印表機自己做一卷，應該毫無難度吧！圖都幫你找好了，現在就動手做，正妹就在眼前了！<br /><br /><div align="center"><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018/2664999340_bd338ca7e0.jpg" /><br />（這張圖是從<a href="javascript:void(0);/*1215973545222*/" target="_blank">朱學恆大</a>那邊幹來的...朱大果然深謀遠慮阿！）<br /><br /><div align="left">整篇都在胡言亂語，最近壓力大了...囧。</div></div><!-- more -->  <div class="more"><a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19933899">(Read More...)</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宅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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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宅設計]好機的iPhone軟體，i算盤！]]></title>
    <updated>2008-07-12T02:08:48+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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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今天是iPhone上市的日子。我知道大家都因為買不到一隻iPhone來玩而不爽。而我早上看到蘋果日報這則iPhone3G今開賣 9月進台灣，又在晚上看到iPhone 3G來不來？傳言滿天飛而感到更加的不爽。罷了，反正我短期內還沒有換手機的「必要」，總有一天等到你。剛剛亂逛又逛到這個有趣的iPhone軟體，i算盤。應該不少人小時候有學過算盤吧？聽說我爸那個年代，會計系可是要人手一隻算盤，畢竟當年的計算機就像今天的iPhone一樣，有錢你也未必買得到阿！想不到短短20年過去，算盤這項技術就已經從「必備技能」變成「技藝」了。我還滿想知道，看到這篇文章的你，還會送你的小孩去學「珠算」嗎？在現在這個不管算什麼都快的時代裡，看到算盤安裝在iPhone上，有點搞笑，有點懷舊，有點諷刺。看影片的感覺，好像還堪用，不過只有六排，似乎是少了點。而且也沒聽到「喀喀喀」的音效，那可是打算盤的精華所在阿！罷了，也許這軟體的使命本來就不是來滿足我們「在iphone上打算盤」的需求，至少它成功地傳達了某些訊息。]]></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div align="center"><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205/2659307972_9367335d7b.jpg?v=0" /><br /></div><div align="center"><br /><div align="left">今天是iPhone上市的日子。我知道大家都因為買不到一隻iPhone來玩而不爽。而我早上看到蘋果日報這則<a href="http://0rz.tw/534jQ">iPhone3G今開賣 9月進台灣</a>，又在晚上看到<a href="http://www.zdnet.com.tw/news/ce/0,2000085674,20130520,00.htm">iPhone 3G來不來？傳言滿天飛</a>而感到更加的不爽。罷了，反正我短期內還沒有換手機的「必要」，總有一天等到你。<br /><br />剛剛亂逛又逛到這個有趣的iPhone軟體，i算盤。應該不少人小時候有學過算盤吧？聽說我爸那個年代，會計系可是要人手一隻算盤，畢竟當年的計算機就像今天的iPhone一樣，有錢你也未必買得到阿！想不到短短20年過去，算盤這項技術就已經從「必備技能」變成「技藝」了。我還滿想知道，看到這篇文章的你，還會送你的小孩去學「珠算」嗎？<br /><br />在現在這個不管算什麼都快的時代裡，看到算盤安裝在iPhone上，有點搞笑，有點懷舊，有點諷刺。看影片的感覺，好像還堪用，不過只有六排，似乎是少了點。而且也沒聽到「喀喀喀」的音效，那可是打算盤的精華所在阿！罷了，也許這軟體的使命本來就不是來滿足我們「在iphone上打算盤」的需求，至少它成功地傳達了某些訊息。<br /><div align="center"><OBJECT height="344" width="425"><PARAM name="movie" value="http://www.youtube.com/v/J53JISrBExE&amp;hl=zh_TW&amp;fs=1" /><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 /><EMBED height="344" width="425" src="http://www.youtube.com/v/J53JISrBExE&amp;hl=zh_TW&amp;fs=1"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OBJECT><br /></div></div></div><!-- more -->  <div class="more"><a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19861066">(Read More...)</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宅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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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隨手]同學，你還玩4P嗎？]]></title>
    <updated>2008-07-07T22:33:45+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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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今天看到傅瑞德寫的行銷幾P怎麼P？，心中實在認同到不行。簡單來說，這篇文是說一位念研究所的朋友向他請教行銷理論與實務結合的問題。毫不意外的，這些「行銷學原理」中不斷重複提起的STP、4P架構，雖然不能說沒用，但是真正好的行銷案例絕對不是因為把4P的空格填滿而誕生的。圖1：剛學完行銷學的思考模式大概長這樣。其實看這篇文章，除了認同感之外，更有種熟悉的味道。剛剛搜尋一下自己的部落格，發現剛好距今一年前，我竟然也寫過相似觀點的文章-對於商學的看法（真是好爛的標題）。描述了用上圖1這種思考模式來做決策會遇到的囧狀：首先在黑板上寫下4個P，然後說：「來吧！談談我們要賣什麼？」經過一番論戰掙扎，也許決定好要賣「精品服飾」，理由也許是某人喜歡穿貴的衣服。「OK，那接下來決定賣多少錢吧！」於是想說精品大概要賣個3000以上才行，就定個3500吧。「接著是地點。」「精品當然要在百貨公司阿」「百貨公司租金太貴，賣3500會虧！」「那提高售價，不然改在五分埔，比較便宜。」「在五分埔不可能賣3500 的啦！不然在百貨公司賣，價格調成4000。」「阿剛剛不是才說價格是3500！」「可是我們的東西真的能夠賣4000塊嗎（心虛）」「還是不要賣衣服好 了，改賣家電，這樣就能賣4000了」「我不喜歡賣家電。」經過一陣憤怒的對話，最後決定在百貨公司賣電子辭典，售價2800（？）。 「那來想怎麼促銷吧...（快沒力了）」「百貨公司一定要週年慶才好賣，打個8折吧！」「靠邀阿，才賺5%，打8折就虧本啦！」「那價格再調高一 點...」「不行阿，隔壁賣比我們便宜」、「那不然改在光華商場賣好了...」於是就這樣子沒完沒了...。就像傅瑞德所說的一樣：「這些（4P）是要素沒錯，但真正的功夫是在如何把這些分散的元素連結起來。這幾個P不是全部，只是一鍋湯裡面漂著的幾顆貢丸而已；這幾顆丸子只是一定要放，但不是全部，湯頭才是最重要的。」上面這個場景一點都不誇張，因為去年我就經歷過類似的鳥事，咱們花了一個多小時來確認這半年來唯一記得的東西竟然派不上用場，XD。一年後再重新思考，發現問題出在這種「STP+4P」的思考模式是「線性」的。因為老師在教我們的時候，當然是Step by Step，我們也就一個一個吸收。等到我們想要「學以致用」的時候，很自然的也打算「依次把這個表填滿就搞定了」。但是實際上呢？決定好Product之後，發現Place對Product有影響，又發現Price對Place和Product有影響...。光是4P就已經有這麼多複雜的關係，可想而知7P、8P大亂鬥會是怎生光景了...orz。那，4P沒有用嗎？當然是有用的，但不是這樣用。4P頂多是拿來檢驗你的決策是否make sense，絕對不是讓你產生好點子的。去年我寫道：「從來沒有一個畫家是靠畫筆來給他靈感的。」一年後我還是覺得我說得好。（順帶一題，忘了SWOT吧。這東西沒用的。）好吧，那到底要怎麼做出好的行銷企劃呢？以我的資歷完全無法回答這個問題阿～～。但我想，重點在於你對該產業的了解程度、你對市場偏好的了解程度、還有你看到多少別人看不到的更好作法。看看上面那群商學院學生的對話吧，有沒有發現每一個決策背後支持的理由都相當「薄弱」？不是因為「我喜歡」、「我討厭」（雖然他們嘴上不會承認），就是因為「大家都這樣做」。當你不理解該產業的眉眉角角，成本就是比人家高、產品就是比人家爛、想到的都是別人用過的爛梗、永遠也看不到能改進的地方。好吧，把商院學生講那麼爛對我實在沒啥好處，畢竟商學院畢業生的失業狀況已經夠令人心寒了阿，囧。我想說的是，這些訓練還是有用，只要這個學生知道這些理論的限制和用法，未來有了該產業足夠的知識與經驗，他就是少數能夠不同高度來分析自己公司的人。還有，我以後若有機會面試商院學生，一定問他對4P和SWOT的看法。如果哪個說：「我做決策一定都是依照4P和SWOT步驟來的。（挺）」那我就直接把他踢出去！]]></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今天看到傅瑞德寫的<a href="http://fred.ipod.to/blog/?post;1590" target="_blank">行銷幾P怎麼P？</a>，心中實在認同到不行。簡單來說，這篇文是說一位念研究所的朋友向他請教行銷理論與實務結合的問題。毫不意外的，這些「行銷學原理」中不斷重複提起的STP、4P架構，雖然不能說沒用，但是真正好的行銷案例絕對不是因為把4P的空格填滿而誕生的。<br /><div align="center"><img height="337" width="472"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099/2646459460_30e773845d.jpg?v=0" /><br /></div><div align="center"><font color="#333399">圖1：剛學完行銷學的思考模式大概長這樣。</font><br /></div><br />其實看這篇文章，除了認同感之外，更有種熟悉的味道。剛剛搜尋一下自己的部落格，發現剛好距今一年前，我竟然也寫過相似觀點的文章-<a href="../../../Gamestu/post/5341327">對於商學的看法</a>（真是好爛的標題）。描述了用上圖1這種思考模式來做決策會遇到的囧狀：<br /><br /><blockquote><font color="#808080">首先在黑板上寫下4個P，然後說：「來吧！談談我們要賣什麼？」經過一番論戰掙扎，也許決定好要賣「精品服飾」，理由也許是某人喜歡穿貴的衣服。<br /><br /></font></blockquote><blockquote><font color="#808080">「OK，那接下來決定賣多少錢吧！」於是想說精品大概要賣個3000以上才行，就定個3500吧。<br /><br /></font></blockquote><blockquote><font color="#808080">「接著是地點。」「精品當然要在百貨公司阿」「百貨公司租金太貴，賣3500會虧！」「那提高售價，不然改在五分埔，比較便宜。」「在五分埔不可能賣3500 的啦！不然在百貨公司賣，價格調成4000。」「阿剛剛不是才說價格是3500！」「可是我們的東西真的能夠賣4000塊嗎（心虛）」「還是不要賣衣服好 了，改賣家電，這樣就能賣4000了」「我不喜歡賣家電。」<br /><br /></font></blockquote><blockquote><font color="#808080">經過一陣憤怒的對話，最後決定在百貨公司賣電子辭典，售價2800（？）。 「那來想怎麼促銷吧...（快沒力了）」「百貨公司一定要週年慶才好賣，打個8折吧！」「靠邀阿，才賺5%，打8折就虧本啦！」「那價格再調高一 點...」「不行阿，隔壁賣比我們便宜」、「那不然改在光華商場賣好了...」<br /><br /></font></blockquote><blockquote><font color="#808080">於是就這樣子沒完沒了...。<br /></font><br /></blockquote>就像傅瑞德所說的一樣：<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這些（4P）是要素沒錯，但真正的功夫是在如何把這些分散的元素連結起來。這幾個P不是全部，只是一鍋湯裡面漂著的幾顆貢丸而已；這幾顆丸子只是一定要放，但不是全部，湯頭才是最重要的。」</span><br /><br />上面這個場景一點都不誇張，因為去年我就經歷過類似的鳥事，咱們花了一個多小時來確認這半年來唯一記得的東西竟然派不上用場，XD。<br /><br />一年後再重新思考，發現問題出在這種「STP+4P」的思考模式是「線性」的。因為老師在教我們的時候，當然是Step by Step，我們也就一個一個吸收。等到我們想要「學以致用」的時候，很自然的也打算「<font color="#808080">依次把這個表填滿就搞定了</font>」。<br /><br />但是實際上呢？決定好Product之後，發現Place對Product有影響，又發現Price對Place和Product有影響...。光是4P就已經有這麼多複雜的關係，可想而知7P、8P大亂鬥會是怎生光景了...orz。<br /><br />那，4P沒有用嗎？當然是有用的，但不是這樣用。4P頂多是拿來檢驗你的決策是否make sense，絕對不是讓你產生好點子的。去年我寫道：「<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從來沒有一個畫家是靠畫筆來給他靈感的。</span>」一年後我還是覺得我說得好。（順帶一題，忘了SWOT吧。這東西沒用的。）<br /><br />好吧，那到底要怎麼做出好的行銷企劃呢？以我的資歷完全無法回答這個問題阿～～。但我想，重點在於你對該產業的了解程度、你對市場偏好的了解程度、還有你看到多少別人看不到的更好作法。<br /><br />看看上面那群商學院學生的對話吧，有沒有發現每一個決策背後支持的理由都相當「薄弱」？不是因為「我喜歡」、「我討厭」（雖然他們嘴上不會承認），就是因為「大家都這樣做」。當你不理解該產業的眉眉角角，成本就是比人家高、產品就是比人家爛、想到的都是別人用過的爛梗、永遠也看不到能改進的地方。<br /><br />好吧，把商院學生講那麼爛對我實在沒啥好處，畢竟商學院畢業生的失業狀況已經夠令人心寒了阿，囧。我想說的是，這些訓練還是有用，只要這個學生知道這些理論的限制和用法，未來有了該產業足夠的知識與經驗，他就是少數能夠不同高度來分析自己公司的人。<br /><br />還有，我以後若有機會面試商院學生，一定問他對4P和SWOT的看法。如果哪個說：「<font color="#ff0000" style="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我做決策一定都是依照4P和SWOT步驟來的。（挺）</font>」那我就直接把他踢出去！<!-- more -->  <div class="more"><a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19657778">(Read More...)</a></div>]]></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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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政大科管]通用設計？親手玩才過癮！]]></title>
    <updated>2008-07-03T00:50:37+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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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 其實這篇文章是接到學弟的命令(?)而寫的，囧。這年頭，「通用設計」的概念越來越常被提及，不過我也搞不清楚到底有多少人理解通用設計。大多數人都知道了嗎？還是有特別需求的少數族群？即使「聽過」，又有沒有真的「玩過」？沒有玩過，其實很難體會通用設計的好，一般人很可能會誤解成「給少數族群用的設計產品」。其實通用設計又可稱為全民設計或者全方位設計，從人本出發，於設計領域中，解決「人」在生活中可能面臨的不便。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唐峰正先生說道：「這樣的設計並非針對身障朋友，其他像是老人家、孕婦、及受傷造成暫時行動不便的人都可以是受惠對象」。總之，如果你想要多了解一點通用設計，或是想要親手玩玩通用設計的產品。咱們政大科管所的「未來發生堂」產學高峰會（好嚇人），這次的主題就是「包容力_預見通用設計大未來」。不但請來多位產官學界的大人物（請看下面影片）進行座談會（7/5，這星期六），還向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商借10項UD50得獎作品，在政大商學院一樓舉辦靜態展覽（7/1～7/5）。機會難得，要來要快阿！（怎麼越看越像廣告文，還是個沒錢收的廣告文。）接下來談談我對通用設計的認識好了。剛好這次展出的幾項產品我有看過。像這個「雙螢幕計算機」。想必你一定有過這種經驗：對方在計算機亂按一通再轉過來給你看，也不知道他按的是真的還假的！有了雙螢幕計算機之後，雙方就可以同時看到計算過程，再也不用怕被騙了！還有這個蛋糕刀，切下去用手一壓，就可以把整塊蛋糕夾起來了。話說我對切蛋糕這件事實在是相當苦手，好好一塊蛋糕放到盤子裡面都快散了。有了這個蛋糕刀之後，再也沒有這種問題啦！（只是這把刀不便宜就是了，誰叫它拿了紅點設計獎咧...）對了，還有這個太極球。去年我們所上去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參訪，我就有親手玩過。簡單來說如果你太極拳打得好，裡面這顆球中球就會在軌道上相當流暢的滾動。反之就是滾得手忙腳亂，看起來像個北七。想當然我是後者...。設計概念是讓小朋友從小玩太極球，能夠培養手部協調、刺激視覺感官，說不定還可以培育出新一代的太極宗師（這句我自己加的）。總之，通用設計的「概念產品」是很多沒錯，可是如果大眾不了解的話，市場就很難成長，商品化自然也就遙遙無期。究竟產、官、學界要如何推廣，就要看看這些大人物們能夠激盪出什麼火花了！順帶附上咱們學弟用Powerpoint辛苦做出來的宣傳影片吧～XD 這星期六，大家記得到政大商學院，一起來玩通用設計喔～ ]]></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div align="center"><img src="http://lh3.ggpht.com/gamestu/SGu9NLl3srI/AAAAAAAADbA/hq8eKf1DWh8/s400/0623-banner.jpg" /> <br /></div>其實這篇文章是接到學弟的命令(?)而寫的，囧。<br /><br />這年頭，「通用設計」的概念越來越常被提及，不過我也搞不清楚到底有多少人理解通用設計。大多數人都知道了嗎？還是有特別需求的少數族群？即使「聽過」，又有沒有真的「玩過」？沒有玩過，其實很難體會通用設計的好，一般人很可能會誤解成「給少數族群用的設計產品」。<font color="#333399"><br /><br />其實通用設計又可稱為全民設計或者全方位設計，從人本出發，於設計領域中，解決「人」在生活中可能面臨的不便。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唐峰正先生說道：「這樣的設計並非針對身障朋友，其他像是老人家、孕婦、及受傷造成暫時行動不便的人都可以是受惠對象」。</font><br /><br />總之，如果你想要多了解一點通用設計，或是想要親手玩玩通用設計的產品。咱們政大科管所的「<a href="http://www.sensingthefuture.net/" target="blank">未來發生堂</a>」產學高峰會（好嚇人），這次的主題就是<font color="#333399">「<a href="http://www.sensingthefuture.net/" target="blank">包容力_預見通用設計大未來</a>」</font>。不但請來多位產官學界的大人物（請看下面影片）進行座談會（<font color="#ff0000">7/5，這星期六</font>），還向<u>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商借10項UD50得獎作品</u>，在<u>政大商學院一樓</u>舉辦靜態展覽（<font color="#ff0000">7/1～7/5</font>）。機會難得，要來要快阿！（怎麼越看越像廣告文，還是個沒錢收的廣告文。）<br /><br /><img src="file:///Users/mac/Library/Caches/TemporaryItems/moz-screenshot.jpg" alt="" /><img src="file:///Users/mac/Library/Caches/TemporaryItems/moz-screenshot-1.jpg" alt="" />接下來談談我對通用設計的認識好了。剛好這次展出的幾項產品我有看過。像這個「雙螢幕計算機」。想必你一定有過這種經驗：對方在計算機亂按一通再轉過來給你看，也不知道他按的是真的還假的！有了雙螢幕計算機之後，雙方就可以同時看到計算過程，再也不用怕被騙了！<br /><div align="center"><img src="http://mall.boco.com.tw/tdc/article/ArticleGetFile.action?id=111181215641289_1&amp;contentType=image/jpeg" /><br /></div><br />還有這個蛋糕刀，切下去用手一壓，就可以把整塊蛋糕夾起來了。話說我對切蛋糕這件事實在是相當苦手，好好一塊蛋糕放到盤子裡面都快散了。有了這個蛋糕刀之後，再也沒有這種問題啦！（只是這把刀不便宜就是了，誰叫它拿了紅點設計獎咧...）<br /><br /><div align="center"><img src="http://lh5.ggpht.com/gamestu/SGu3k5uyNsI/AAAAAAAADa4/dbG8mkMtjXU/s288/%E5%9C%96%E7%89%87%205.png" /><br /><div align="left">對了，還有這個太極球。去年我們所上去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參訪，我就有親手玩過。簡單來說如果你太極拳打得好，裡面這顆球中球就會在軌道上相當流暢的滾動。反之就是滾得手忙腳亂，看起來像個北七。想當然我是後者...。設計概念是讓小朋友從小玩太極球，能夠培養手部協調、刺激視覺感官，說不定還可以培育出新一代的太極宗師（這句我自己加的）。<br /><div align="center"><img height="288" width="296" src="http://mall.boco.com.tw/tdc/article/ArticleGetFile.action?id=111182327067024_1&amp;contentType=image/jpeg" /></div></div><div align="left">總之，通用設計的「概念產品」是很多沒錯，可是如果大眾不了解的話，市場就很難成長，商品化自然也就遙遙無期。究竟產、官、學界要如何推廣，就要看看這些大人物們能夠激盪出什麼火花了！<br /><br />順帶附上咱們學弟用Powerpoint辛苦做出來的宣傳影片吧～XD 這星期六，大家記得到政大商學院，一起來玩通用設計喔～<br /></div></div><div align="center"><OBJECT height="344" width="425"><PARAM value="http://www.youtube.com/v/kMdOGY8Qf_U&amp;hl=zh_TW" name="movie" /><PARAM value="true" name="allowFullScreen" /><EMBED height="344" width="425" allowfullscreen="true"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src="http://www.youtube.com/v/kMdOGY8Qf_U&amp;hl=zh_TW" /></OBJECT><!-- more --> </div>  <div class="more"><a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19426107">(Read More...)</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政大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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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網路]Plurk，讓我找回網路上真正的朋友！]]></title>
    <updated>2008-06-28T00:07:59+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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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其實網路用久了，有種朋友越多，越寂寞的感覺。遙想十年前還在用ICQ的時候，聯絡人上的「朋友」就是「真的朋友」。天天都有話聊，學校聊不夠回家再聊。認識了北一女的正妹，更是一回家就要開電腦看對方在不在，有沒有留言。上大學在ptt2一堆同學開了個人版，也還是一樣，回家就看看朋友版上有沒有人爆八卦、或是誰終於入手期中考的考古題。總之，朋友就是朋友。那時候沒有人會說「我的部落格有9237人訂閱」或「我在myspace上有5836個朋友」或「Twitter上有3126個人follow我」或「我在funP上有251個粉絲」。雖然這些數字都隱含著「廣告效益」，但當部落格上的讀者漸漸變多時，就不可能再出現那種「ㄟ，威哥，晚上喝酒啦！」這種只寫給某人看的一行文。而最不幸的是，當我漸漸習慣這些2.0的工具，「讀者」、「朋友」、「follower」漸漸多起來的時候，我發現以前那些朋友竟然都從我的螢幕消失了。很多人的MSN長期掛離線，找也找不到。我在寫部落格的時候，他們固守在ptt2上而且堅持不點連結（正妹連結除外）。我在用funP的時候，他們一頁一頁尋找八卦、黑特版上被推爆的文章。So，不難發現，其實web2.0的網站，走到這是一群人，到那也是同一群人，再到那裡還是同一群人。其實這很正常，因為會一直分享、推薦、參與討論、勇於習慣新工具這些事情，從來就不是「一般人的行為」。不過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就是這些2.0網站都需要花「超過5分鐘」才能「理解」到底在幹嗎。所以當我費盡唇舌好不容易講解完之後，得到的回應是「喔，好啦，我有空會上去看看」（想也知道結果是被遺忘...），搞得我都已經漸漸灰心了...囧。相對的，Plurk（終於講回正題了）就讓人很容易在「兩分鐘之內」，有「Wow」的感覺。首先，找到第一個朋友，「ㄟ，介紹你一個好玩的網站。」當然，第一個人一如往常會遇到一些挫折，但至少會感覺「時間軸還滿屌的，不過為什麼是往左跑？」、「聊起天來還滿順暢的啦」。等到拉第二個朋友的時候，除了「好聊」之外，還會發現「竟然可以在一個視窗裡進行三人對話耶！」到了第三、四人的時候，就更容易了，只要說「誰誰誰也有加入」，就不難邀請進來進行更熱鬧的對話。當人數漸增，還可以再邀請「不同攤」的朋友，然後我就發現，自然而然的這些原本不認識的朋友就開始對話了！？It's amazing。在MSN上可能讓兩個朋友互相認識嗎？難。即使刻意開個「群組聊天」都還是會覺得怪怪的。但在plurk上，這一切就變得很自然。現在有些朋友還會再去邀請別的朋友，網路效應（Network Effect）就這樣啟動了。很難嗎？我想關鍵在於讓人很容易拉到朋友。這是因為在兩分鐘之內就能夠讓一般使用者「Wow」，而不是什麼「邀請你Gmail全部聯絡人」的功能。很多人在介紹plurk、twitter時都用「微網誌」（還煞有其事的烙一個microblog的英文）的概念作介紹。老實說，我覺得想要讓一個不寫「網誌」的人用「微網誌」實在是不智之舉。對我的朋友們，用「比MSN還好聊」的方向還比較誘人一點，畢竟大多數人不是部落客，他們就只是想跟朋友聊天而已。如果你也是喜歡挑戰把「2.0服務」介紹給「1.0朋友」的話，這一點務必銘記在心阿！結論：一、Plurk是到目前為止我唯一成功讓1.0朋友接受的網站，終於有點成就感了...orz。二、在第一段說過，我希望Plurk上只有我「真正的朋友」。所以我就不公開Plurk帳號了～（真的想交個朋友的再寄信給我吧）～]]></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其實網路用久了，有種朋友越多，越寂寞的感覺。遙想十年前還在用ICQ的時候，聯絡人上的「朋友」就是「真的朋友」。天天都有話聊，學校聊不夠回家再聊。認識了北一女的正妹，更是一回家就要開電腦看對方在不在，有沒有留言。上大學在ptt2一堆同學開了個人版，也還是一樣，回家就看看朋友版上有沒有人爆八卦、或是誰終於入手期中考的考古題。總之，朋友就是朋友。<br /><br />那時候沒有人會說「我的部落格有9237人訂閱」或「我在myspace上有5836個朋友」或「Twitter上有3126個人follow我」或「我在funP上有251個粉絲」。雖然這些數字都隱含著「廣告效益」，但當部落格上的讀者漸漸變多時，就不可能再出現那種「ㄟ，威哥，晚上喝酒啦！」這種只寫給某人看的一行文。<br /><br />而最不幸的是，當我漸漸習慣這些2.0的工具，「讀者」、「朋友」、「follower」漸漸多起來的時候，我發現以前那些朋友竟然都從我的螢幕消失了。很多人的MSN長期掛離線，找也找不到。我在寫部落格的時候，他們固守在ptt2上而且堅持不點連結（正妹連結除外）。我在用funP的時候，他們一頁一頁尋找八卦、黑特版上被推爆的文章。<br /><br />So，不難發現，其實web2.0的網站，走到這是一群人，到那也是同一群人，再到那裡還是同一群人。其實這很正常，因為會一直分享、推薦、參與討論、勇於習慣新工具這些事情，從來就不是「一般人的行為」。不過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就是這些2.0網站都需要花「超過5分鐘」才能「理解」到底在幹嗎。所以當我費盡唇舌好不容易講解完之後，得到的回應是「喔，好啦，我有空會上去看看」（想也知道結果是被遺忘...），搞得我都已經漸漸灰心了...囧。<br /><br /><div align="center"><a href="http://picasaweb.google.com/gamestu/PIXNET/photo?authkey=vWW7J3n_IHo#5216626948729636562"><img src="http://lh6.ggpht.com/gamestu/SGUukizChtI/AAAAAAAADao/cgTBXbx5-NA/s400/%E5%9C%96%E7%89%87%204.png" /></a><br /></div>相對的，Plurk（終於講回正題了）就讓人很容易在「兩分鐘之內」，有「Wow」的感覺。首先，找到第一個朋友，「ㄟ，介紹你一個好玩的網站。」當然，第一個人一如往常會遇到一些挫折，但至少會感覺「時間軸還滿屌的，不過為什麼是往左跑？」、「聊起天來還滿順暢的啦」。等到拉第二個朋友的時候，除了「好聊」之外，還會發現「竟然可以在一個視窗裡進行三人對話耶！」到了第三、四人的時候，就更容易了，只要說「誰誰誰也有加入」，就不難邀請進來進行更熱鬧的對話。<br /><br />當人數漸增，還可以再邀請「不同攤」的朋友，然後我就發現，自然而然的這些原本不認識的朋友就開始對話了！？It's amazing。在MSN上可能讓兩個朋友互相認識嗎？難。即使刻意開個「群組聊天」都還是會覺得怪怪的。但在plurk上，這一切就變得很自然。現在有些朋友還會再去邀請別的朋友，網路效應（Network Effect）就這樣啟動了。很難嗎？我想關鍵在於讓人很容易拉到朋友。這是因為在兩分鐘之內就能夠讓一般使用者「Wow」，而不是什麼「邀請你Gmail全部聯絡人」的功能。<br /><br />很多人在介紹plurk、twitter時都用「微網誌」（還煞有其事的烙一個microblog的英文）的概念作介紹。老實說，我覺得想要讓一個不寫「網誌」的人用「微網誌」實在是不智之舉。對我的朋友們，用「比MSN還好聊」的方向還比較誘人一點，畢竟大多數人不是部落客，他們就只是想跟朋友聊天而已。如果你也是喜歡挑戰把「2.0服務」介紹給「1.0朋友」的話，這一點務必銘記在心阿！<br /><br />結論：<br />一、Plurk是到目前為止我唯一成功讓1.0朋友接受的網站，終於有點成就感了...orz。<br />二、在第一段說過，我希望Plurk上只有我「真正的朋友」。所以我就不公開Plurk帳號了～（真的想交個朋友的再寄信給我吧）～<br /><br /><br /><br /><!-- more -->  <div class="more"><a href="http://gamestu.pixnet.net/blog/post/19196259">(Read More...)</a></div>]]></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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