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這篇文章是為了美西參訪發表會所寫的,雖然沒有坊間的書那麼詳盡,但是比較Focus,也有些是坊間的書裡面永遠也不會提到的事情。順利的話過一陣子會上報,在這裡讓大家先睹為快了~
尋找Apple創新的根源
提到Apple,你會想到什麼?那令人垂涎欲滴,被咬了一口的蘋果商標?那一體成型,像藝術品多過像電腦的iMac?讓全世界年輕人愛不釋手,堪稱超完美創意的iPod?還有整合iTunes與Youtube的Apple TV,以及在短短兩個月內就賣出百萬台的最新手機,iPhone。當然,若您對Apple稍微熟悉的話,一定也忘不了Apple的執行長,矽谷的創新之神—史帝夫˙賈伯斯(Steve Jobs)。
尋找Apple創新的根源
提到Apple,你會想到什麼?那令人垂涎欲滴,被咬了一口的蘋果商標?那一體成型,像藝術品多過像電腦的iMac?讓全世界年輕人愛不釋手,堪稱超完美創意的iPod?還有整合iTunes與Youtube的Apple TV,以及在短短兩個月內就賣出百萬台的最新手機,iPhone。當然,若您對Apple稍微熟悉的話,一定也忘不了Apple的執行長,矽谷的創新之神—史帝夫˙賈伯斯(Steve Jobs)。
然而,我們不禁要懷疑,這麼多創新的產品,完美的銷售管道,難道真的只靠賈伯斯一人就能夠創造出來?這就是政大科管所師生一行人千里迢迢來到美西Apple總部想要解開的謎團。
來到庫柏提諾(Cupertino)的Apple總部前,當時正值早上九點上班時間。門口前來來去去的盡是典型的蘋果員工—年輕、時尚、非正式的穿著、戴著很酷的墨鏡。不一會,一名略胖的公關部門主管出來引領我們進入總部。一進門,就看到一塊黑色的大看板,上面印的是Apple新上市的產品iPhone,還有一句標語:「Say hello to iPhone.」
一路經過很有蘋果風格(以黑色、白色、原木建構的極簡空間)的走廊,我們來到了簡報室。首先他做了一些基本的公司介紹,欣賞了幾支蘋果經典的廣告片,也讓我們親手體驗他的iPhone(蘋果的每位員工可免費得到一支iPhone),也得到了幾個令人讚嘆的營收數字:「每天從iTunes Music Store賣出的歌曲高達四百萬首!每天!」
「我知道我想要什麼,我也知道他們想要什麼」
一般高科技公司是以科技為產品開發的導向:有很多工程師、設一個技術研發中心、先有了新技術再來傷腦筋該怎麼應用到產品上。但Apple並不這麼做。
賈伯斯無疑是產品開發的核心人物,但是除了他之外,我們也問到原來整個產品概念的起源是由一個七人小組來決定。這七人都像賈伯斯一樣,是跨領域的高階主管,同時具有硬體、軟體、美學、使用者介面…等多方面的設計功力。有了初步的概念之後,便將這概念告知工業設計部門的九人小組,迅速做出產品原型(Prototype),再交回給七人小組就原型討論新的概念。如此反覆循環,一一決定產品的顏色、形狀、觸感、功能、使用者介面及軟硬體。直到有一天,賈伯斯拍板定案說:「這就是我想要的!」於是撼動全世界的創新產品就此誕生。
直到拍板定案的這一天,賈伯斯才會帶著最新的產品原型秀給軟體及硬體部門看:「你們得想辦法把這東西做出來。」接著他們開始按照需求研發新技術,或者是透過收購的方式來取得新技術。不是以技術為導向,而是以產品概念為導向。
靠MBA將創意賣到全球
賈伯斯本身已經是個超級推銷員了,但是這樣還不夠。在過去蘋果產品還只是屬於小眾產品的時代,賣產品並不是太大的問題,因為只要找個代理商就好了。
但在iPod推出之後,Apple的產品已經不再是小眾玩家的玩物,而是在所有人心中酷炫、時尚、好玩的代名詞,是全世界消費者夢寐以求的產品。想要同時兼顧品味與廣泛的通路,Apple必須採取新的措施:2001年起,在世界各大城市開設Apple store連鎖店。
當時正值網路泡沫時期,電腦市場一片蕭條的狀況之下,分析師及媒體普遍看衰Apple store的作法,畢竟對一家電腦廠商來說,建構直營通路不僅是一比龐大投資,更是等同於與經銷商伙伴競爭的行為。更何況,過去從來沒有哪一家公司以這種模式成功過。
今天Apple的直營專賣店在全球已經超過180家,且2006年的獲利能力是每坪4032美元,甚至超過精品龍頭Tiffany。
我們知道Apple Store的成功,但卻很少人瞭解成功的背後,和賈伯斯的用人策略有密切關係。
賈伯斯一向都喜歡雇用年輕人,他欣賞年輕人的創意與熱情,也認為年輕人更貼近Apple的產品(也許他們本身就是Apple的狂熱份子),也或許和賈伯斯當年年僅21歲就創立的蘋果電腦有關。
而在Apple store開張之後,賈伯斯更是大量的雇用MBA畢業生,最主要就是需要MBA全球運籌的能力。在商品製造出來之後,確保全球供貨無虞、並且進行在地化行銷,打造品牌、接收消費者的意見再進行產品改良,這就是MBA們在Apple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設計加上MBA
矽谷的許多高科技公司,幾乎都是以技術為導向,認為工程師才是能夠為公司帶來利潤的角色。相較之下,Apple更加重視設計與MBA。
不論是從產品或通路來看,Apple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其設計能力,甚至可以說,那酷炫的外觀正代表了Apple的靈魂—人們是靠著外觀來認識Apple,不是靠功能。而設計出好的產品之後,再藉由雇用MBA來把規模做大,把產品賣到全球。
能夠賣出一億台的iPod,以及兩個月內突破百萬的iPhone,靠的不只是賈伯斯,還有設計能力與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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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然發現原來我在面試時,回答溫老師問的英文題「為何apple是創新的公司?」
主要對apple的基本常識就是這篇文章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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